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0.圣餐就像约,在条款达成一致后,这约就被起草,最后加盖印章执行。主自己教导说,祂的血是约;因为当祂拿起杯子,递出去时,祂说:
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 28; 马可福音14:24; 路加福音22:20)
“新约”是指新的约;因此,在主降临之前由先知所写的圣言被称为旧约,而在祂降临之后由福音作者和使徒们所写的圣言被称为新约。“血”,以及圣餐中的酒,都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TCR 706, 708节);圣言是主与人,并人与主所立的约本身。因为主作为圣言,即作为神性真理降临;由于这是祂的血,所以在代表基督教会的以色列教会,血被称为立约的血(出埃及记24:7-8; 撒迦利亚书9:11);主被称为人民的约(以赛亚书42:6; 49:8; 耶利米书31:31-34; 诗篇111:9)。此外,根据世上的秩序,在适当考虑条款后,一份安全且有约束力的约就应该签署并盖章。没有签名,遗嘱或遗赠算什么呢?一个合法的判决若没有签署法令来批准它,算什么呢?没有授权令,一个王国的高级职位算什么呢?没有随附的确认函,任何职位的晋升算什么呢?没有与前房主签署买卖协议,或达成一致,拥有房屋算什么呢?如果没有获得奖励的目的或目标,并且裁判员或适当的官员不以某种方式保证承诺的奖励,那么向任何终点前进,或向任何目标赛跑,从而获得奖励算什么呢?最后提到这几个例子只是为了说明,以便连简单人也可以看出,圣餐就像(接受神的)签名、印章、徽章,或甚至向天使证明的证据或证明函,表明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就是神的儿子;它也像一把打开天堂房屋的钥匙,他们将永远居住在这房屋里。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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