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3

73.第二天,有一些

73.第二天,有一些相信预定和分配的人从这群灵人中来到我面前,他们说:“我们觉得自己醉了,不是因为喝酒,而是因为昨天那人所说的话。他谈到全能,还谈到秩序,并得出结论说,由于全能是神性,所以秩序也是神性,甚至神自己就是秩序。他还声称,秩序的法则和圣言里的真理一样多,不止成千上万,而且数以亿万。而神服从祂自己在圣言里的律法,人则服从他的律法。神性全能若受制于律法,那它算什么呢?因为这样的话,全能就丧失了一切绝对权力。难道神所拥有的权力还不如世上专制的君王?他尚能以绝对的权力行事,如屋大维?奥古斯都或尼禄。一想到全能受制于律法,我们就觉得好象喝醉了,若不得到帮助就要昏倒。我们的信教导我们这样祷告:父神必因祂儿子的缘故怜悯我们;我们相信祂会怜悯祂所拣选的任何人,赦免祂所喜悦之人的罪过,拯救凡祂所愿意的人。我们不敢从祂的全能那里减损丝毫东西。因此,对于将神束缚在自己律法枷锁下的行为,我们视为不敬,因为这与祂的全能是矛盾的。”
说完这番话,他们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们。我发现他们很迷惘,于是就说:“我会向主祷告,通过祂带给你们帮助,让这个问题有些眉目,不过,现在我只能举几个例子。”我说:“全能的神通过祂里面的秩序创造了这个世界,也就是说,使这个世界服从祂所在的秩序,并照着这秩序管理它;祂赋予整个宇宙及其万物以自己的秩序。所以,人类有自己的秩序,动物、鸟类、鱼类、昆虫都各有自己的秩序,每棵树,甚至每片草也有自己的秩序。我简要举例说明如下:指定给人类的秩序法则是,他当通过圣言为自己获取真理,以属世的方式思考它们,并尽其所能理性这样做,从而为自己获得一种属世之信。神那一方的秩序法则是,祂以其神性之光靠近并充满这些真理,从而以神性本质充满这人的属世之信。属世之信仅仅是知识和信念,并且只能以这种方式成为得救之信,别无它法。仁也一样。我再举几个例子简要说明。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避免作恶,神才能照着祂的律法饶恕任何人的罪孽。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以属世的方式使自己重生,神才能以属灵的方式使他重生。神不断努力重生并救赎人,但祂无法实现这一点,除非这人预备好接受神,从而铺平道路,并向祂打开门。新郎在少女成为他的新娘之前无法进入她的寝室,因为她会关上门,将钥匙保存在里面。不过,当许下婚姻的诺言时,她会把钥匙交给新郎。
神若非成为一个人,就无法凭祂的全能救赎人类。若非祂的人性首先如同婴儿的人性,然后如同孩童的人性,接着将自身塑造为祂的父所能进入的容器和居所,祂也无法使祂的人性变成神性。祂通过应验圣言的全部,也就是说,圣言所包含的一切秩序法则而成就这一切。祂做得越完全,祂将自己与父融合得越紧密,父也将自己与祂融合得越紧密。举这些例子只是为了说明,以使你们能明白:神性全能处在秩序中,它的治理,也就是所谓的圣治(或天命)则遵循祂的秩序;它不可能与它们背道而行,也不可能改变它们的一点一划,因为神就是秩序及其一切法则。
说完这番话,一道明亮的金光透过屋顶照射进来,又变成基路伯飞在空中。它们所散发的红光照亮了一些人的太阳穴,不过是朝向他们的脑后,而非额前,因为他们嘟哝说:“我们还是不明白全能是什么。”于是我说:“一旦对你们所说的话给你们一些启发,它就会被揭示出来。”

诠释启示录 #808

808.启13:9

808.启13:9.“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表示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理解,随之处于对良善的感知之人的接受。这从“凡有耳的,就让他听”的含义清楚可知,“凡有耳的,就让他听”是指一个理解并听从主在圣言中的教导之人(参看AE 108, 180, 255节);因此,这句话也表示那些处于对神性真理的理解之人对神性真理的接受。之所以也指那些处于对良善的感知之人,是因为“有耳,并听”表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理解真理属于思维,感知良善属于情感;这两者都属于耳朵或听觉,因为进入耳朵的东西也进入理解力的视觉,以及意愿的情感;因此,“耳朵”和“听”表示听从和服从。因此,“听”某人表示理解,向某人“侧耳”表示服从,“听从”是指这两者。

如前所示,教会的全体成员所接受的信只是一种空虚的信,因为它不包含来自任何真理的生命;我在此简要说明什么是得救之信。得救之信就是相信主是世界的救主,祂是天堂的神和大地的神,通过降世给自己披上拯救所有通过圣言从祂那里接受真理,并照这些真理生活之人的能力。前面(AE 803节)解释了那些能从祂那里接受真理并照之生活的人都是谁,就是那些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反对圣言,因而反对神的罪之人;因为人的内在通过如此行而洁净,当这内在被洁净时,人就被主引领,而不是被自我引领;人被主引领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真理并接受它们,也意愿并实行它们。这信就是得救之信。

“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这句话主要的意思是,他们应当接受并相信: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里面,也就是说,祂的人身是神性。在基督教会,尤其在那里的学者当中,关于主的神性人身的观念已经完全被摧毁,只在简单人当中还留有一丝痕迹,这难道不奇怪吗?因为简单人认为神是一个人,而不像学者那样认为神是没有人的形式的一个灵。比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更有智慧的上古之人对神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头上围绕光环的一个人的概念,这从古人的著作,以及他们的绘画和雕像清楚看出来。此外,从亚当的时代直到亚伯拉罕、摩西和众先知,所有属教会的人都认为神是一个人。他们还看到一个人形式的神,并称祂为耶和华,这从圣言明显看出来。一个人形式的神就是主,这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清楚看出来: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我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这个地球的居民从远古时代就有神-人,或神性人身的观念,这一点从他们的偶像,以及像非洲人那样从内在思考和感知的外邦人的观念明显看出来;同样从几乎所有星球的居民那里(可参看一本单独的小著《宇宙星球》)看出来。人之所以对神性有这样一种观念,是因为它是从天堂流入的;事实上,在天堂,没有人能思想神,除非神处于人的形式。如果他不这样想,那么他对神的思维就会破灭,他自己则从天堂坠落。这是因为人的形式是天堂的形式,天使的一切思维都照着天堂的形式进行。然而,对神的这种观念作为一切观念之首,却在当今世上的学者当中被根除了,可以说到了这种程度:当仅仅说神是一个人时,他们就不能思想它。

这就是为何甚至从教会建立之初,他们就把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或人身分离了;由此导致很少有人在想到主时,会想到祂的神性,而是认为祂跟他们自己一样,是一个人。然而,凡对神性持有这种观念的人,无论他是谁,都不能进入天堂;相反,一旦踏上通往天堂的道路,他就会被赶回去。因此,这就是“凡有耳的,就让他听”的主要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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