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3

73.第二天,有一些

73.第二天,有一些相信预定和分配的人从这群灵人中来到我面前,他们说:“我们觉得自己醉了,不是因为喝酒,而是因为昨天那人所说的话。他谈到全能,还谈到秩序,并得出结论说,由于全能是神性,所以秩序也是神性,甚至神自己就是秩序。他还声称,秩序的法则和圣言里的真理一样多,不止成千上万,而且数以亿万。而神服从祂自己在圣言里的律法,人则服从他的律法。神性全能若受制于律法,那它算什么呢?因为这样的话,全能就丧失了一切绝对权力。难道神所拥有的权力还不如世上专制的君王?他尚能以绝对的权力行事,如屋大维?奥古斯都或尼禄。一想到全能受制于律法,我们就觉得好象喝醉了,若不得到帮助就要昏倒。我们的信教导我们这样祷告:父神必因祂儿子的缘故怜悯我们;我们相信祂会怜悯祂所拣选的任何人,赦免祂所喜悦之人的罪过,拯救凡祂所愿意的人。我们不敢从祂的全能那里减损丝毫东西。因此,对于将神束缚在自己律法枷锁下的行为,我们视为不敬,因为这与祂的全能是矛盾的。”
说完这番话,他们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们。我发现他们很迷惘,于是就说:“我会向主祷告,通过祂带给你们帮助,让这个问题有些眉目,不过,现在我只能举几个例子。”我说:“全能的神通过祂里面的秩序创造了这个世界,也就是说,使这个世界服从祂所在的秩序,并照着这秩序管理它;祂赋予整个宇宙及其万物以自己的秩序。所以,人类有自己的秩序,动物、鸟类、鱼类、昆虫都各有自己的秩序,每棵树,甚至每片草也有自己的秩序。我简要举例说明如下:指定给人类的秩序法则是,他当通过圣言为自己获取真理,以属世的方式思考它们,并尽其所能理性这样做,从而为自己获得一种属世之信。神那一方的秩序法则是,祂以其神性之光靠近并充满这些真理,从而以神性本质充满这人的属世之信。属世之信仅仅是知识和信念,并且只能以这种方式成为得救之信,别无它法。仁也一样。我再举几个例子简要说明。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避免作恶,神才能照着祂的律法饶恕任何人的罪孽。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以属世的方式使自己重生,神才能以属灵的方式使他重生。神不断努力重生并救赎人,但祂无法实现这一点,除非这人预备好接受神,从而铺平道路,并向祂打开门。新郎在少女成为他的新娘之前无法进入她的寝室,因为她会关上门,将钥匙保存在里面。不过,当许下婚姻的诺言时,她会把钥匙交给新郎。
神若非成为一个人,就无法凭祂的全能救赎人类。若非祂的人性首先如同婴儿的人性,然后如同孩童的人性,接着将自身塑造为祂的父所能进入的容器和居所,祂也无法使祂的人性变成神性。祂通过应验圣言的全部,也就是说,圣言所包含的一切秩序法则而成就这一切。祂做得越完全,祂将自己与父融合得越紧密,父也将自己与祂融合得越紧密。举这些例子只是为了说明,以使你们能明白:神性全能处在秩序中,它的治理,也就是所谓的圣治(或天命)则遵循祂的秩序;它不可能与它们背道而行,也不可能改变它们的一点一划,因为神就是秩序及其一切法则。
说完这番话,一道明亮的金光透过屋顶照射进来,又变成基路伯飞在空中。它们所散发的红光照亮了一些人的太阳穴,不过是朝向他们的脑后,而非额前,因为他们嘟哝说:“我们还是不明白全能是什么。”于是我说:“一旦对你们所说的话给你们一些启发,它就会被揭示出来。”

诠释启示录 #193

193a.“我必来到

193a.“我必来到你那里如同贼一样”表示当从圣言那里取得、没有获得属灵生命的一切知识都被夺走时,一个意想不到的时间。这从“如同贼一样来到”的含义清楚可知,“如同贼一样来到”当论及那些不警醒,也就是没有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的人时,是指从圣言那里取得、没有获得属灵生命的一切知识都将从他们那里被夺走。这些话也表示意想不到的死亡时间,人死后永远留在他在世上为自己所获得的生命状态中;因此,人必须警醒。由于很少有人知道,从圣言那里取得、没有获得属灵生命的一切知识都会被夺走,所以有必要解释一下这个过程是如何进行的。在人的灵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会永远留在他身上,而不在人的灵里面的事物在死后当他成为一个灵人时,都会消失。留 在人的灵里面的,是那些他从自己所思想的事物,也就是当他独自一人时,他出于自己的爱所思想的事物,因为那时,他的灵从它自己,而不是从他身体记忆里没有与他的爱构成一体的事物思考。人有两种状态,当他从自己的灵思考时是一种状态,当他从其身体的记忆思考时是另一种状态;当这两种状态没有构成一体时,人独自一人能以一种状态思考,与其他人在一起则能以另一种方式思考并说话。

以一个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轻视或不关心神性,甚至从心里否认神性,因而以世上的狡猾和欺诈来图谋各种邪恶的牧师为例;当他与其他人说话,尤其在讲道时,可以说能出于对神性和神性真理的热情说话,甚至在这些时候,还能以同样的方式思考;但这种状态是他那来自身体记忆的思维的状态,并且明显与其来自灵的思维的状态分离,因为当只剩下他自己时,他就思想反对这些事。这是死后留在人身上的状态,而前一种状态不会留下来,因为它属于他的身体,不属于他的灵。因此,当他成为一个灵人时(这是他死亡时发生的情形),就会抛弃他从圣言为自己所获得、但与他的灵之爱的生命不一致的一切知识。而那些当独自一人时,公正地思想神性、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会真理,并热爱真理,以至于渴望照之生活的人则不然。这些人在灵里的思维与其来自身体记忆的思维构成一体,因而与他们从圣言所获得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构成一体;它们构成一体到何等程度,这些知识就在何等程度上获得属灵生命,因为它们被主从外在人或属世人提升到内在人或属灵人,并构成生命,也就是构成内在人或属灵人的生命,即构成它的理解力和意愿。内在人或属灵人里面的真理是活的真理,因为它们是神性,人从这些真理中获得其内在人里面的生命,情况就是这样,我从大量经历中得以知道这一点;如果我引用关于它的全部经历,这会填满许多页纸。关于它的一些内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491–498, 499–511节)和前文(AE 114节)。

由此可见“我必来到你那里如同贼一样”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即表示死后,从圣言取得、没有获得属灵生命的一切知识都将被夺走。下面启示录中的话所表相同:

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经上说“像贼一样”,是因为属世人中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会夺走并逐出那里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因为不被爱的事物都被逐出。每个人都要么有对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爱,要么有对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爱。这两种爱彼此对立,因为没有人能服侍两个主,不是爱这个,就是恶那个(马太福音6:24)。

由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从里面或内层渗透进来,可以说冲破人来自灵的思维状态和来自身体的思维状态之间的墙,并逐出从外部在人里面有住处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所以“贼”所表示的,是那些邪恶和虚假;在以下经文中也是如此,马太福音: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贼挖窟窿来偷。(马太福音6:19, 20)

“财宝”是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积攒财宝在天上”是指在属灵人中,因为属灵人在天堂。“财宝”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参看《属天的奥秘》,1694, 4508, 10227节);内在属灵人在天堂(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6-50节)。

同一福音书:

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你们不知道你们的主哪个时刻来到。但这一点你们要晓得,家主若知道贼什么时候来,就必警醒,不容他挖透房屋。(马太福音24:42, 43)

这段经文的意思是,人若知道他死亡的时刻,就会预备自己,事实上不是出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爱,而是出于对地狱的恐惧预备自己;凡一个人出于恐惧所行的,都不会留在他身上,而他出于爱所行的,却会留下来;因此,他必须一直做好预备,或说不断预备自己(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43, 168节)。

俄巴底亚书:

盗贼若来到你那里,强盗若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他们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吗?(俄巴底亚书1:5)

此处也将虚假和邪恶称为“盗贼”,并说它们“偷窃”;“盗贼”表示虚假,“夜间而来的强盗”表示邪恶;经上说“夜间”,是因为“夜”表示一种没有爱和信的状态。

约珥书:

它们必在城里来回奔跑;蹿上墙,爬上房屋,像盗贼由窗户进去。(约珥书2:9)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因来自邪恶的虚假的荒废;“城”和“墙”表示教义的事物;“房屋”和“窗户”表示属于那接受的心智的事物;“房屋”表示被称为意愿的心智的那部分,就是良善所在之处,“窗户”表示被称为理解力的心智的那部分,就是真理所在之处。在圣言中,“城”是指教义(参看《属天的奥秘》,402, 2449, 2943, 3216, 4492, 4493节);“墙”是指保护的教义真理(AC 6419节);“房屋”是指被称为意愿的心智的那部分,就是良善所在之处(AC 2231, 2233, 2559, 3128, 5023, 6690, 7353, 7910, 7929, 9150节);“窗户”是指被称为理解力的心智的那部分,就是真理所在之处(AC 655, 658, 3391节)。由此清楚可知,“蹿上墙,爬上房屋,像盗贼由窗户进去”表示什么。

何西阿书:

我医治以色列,那时以法莲的罪孽和撒玛利亚的邪恶就显露出来,因为他们撒了谎,内有贼人进来,外面一群散开。(何西阿书7:1)

“以法莲的罪孽”表示理解力的虚假;“撒玛利亚的邪恶”表示意愿的邪恶;“撒了谎”表示思想并意愿来自邪恶的虚假;“贼人”表示夺走并驱散真理的虚假;“外面一群散开”表示逐出良善的邪恶。“以法莲”是指对诸如属于教会的事物的理解(参看《属天的奥秘》,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谎”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AC 8908, 9248节);“一群”是指逐出邪恶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逐出良善的邪恶(AC 3934, 3935, 6404, 6405节)。

193b.引用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在圣言中,“贼”表示什么,即表示使真理荒废,也就是夺走并摧毁真理的虚假。前面说明,死后,来自圣言、没有获得属灵生命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知识都被夺走;因此,它们从那些没有通过来自圣言的知识变得属灵的人那里被夺走。圣言历史部分中的其它许多经文也所表相同;但仍没有人能明白这一点,除非他知道圣言的灵义。这由以色列人从埃及人那里借走金器银器和衣裳,从而像贼一样夺去它们来表示;对此,摩西五经是这样描述的:

他们被吩咐向埃及人借金器银器和衣裳。耶和华叫百姓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以致埃及人借给他们,他们就这样掠夺了埃及人。(出埃及记12:35, 36)

“埃及人”代表那些虽是纯属世的,却拥有许多知识或认知的人。“以色列人”表示那些属灵的人;“金器银器和衣裳”表示属灵的人应用于良善,而属世的人却应用于邪恶,从而摧毁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约书亚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经常论述的列族被交与诅咒,同时属于他们的一切事物要么用火焚烧,要么被掠夺具有类似含义;因为迦南地的列族代表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以色列人代表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

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将从那些没有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的人那里被夺走,这一点也是主关于给予仆人才干和银钱,好叫他们做买卖并获利,以及那没有做买卖,分文未赚的仆人的比喻的意思;对于这个仆人,经上如此说:

对于那将才干埋藏在地里的仆人,主人说,你这又恶又懒的仆人,你当把我的银钱放给兑换银钱的人,到我来的时候,可以连本带利收回。因此,把才干从他那里夺来,给那有十个才干的。因为凡有的,还要给他,叫他充足;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把这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黑暗里。(马太福音25:14–30)

路加福音:

那赚了一锭的人来说,主啊,看哪,你的一锭在这里,我把它包在手巾里存着。主说,为什么不把我的银子交给银行,等我来的时候,连本带利都可以再赚回来呢?他说,夺过他这一锭来,给那有十锭的。我告诉你们,凡有的,还要加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路加福音19:13–26)

在这些经文中,“才干”、“锭”和“钱”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做买卖、获利、把它放给兑换银钱的,或交给银行,表示通过它们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和聪明;把这些埋藏在地里,或包在手巾里,表示它们只在属世人的记中;因此,论到这些人,根据本节开头所解释的,经上说,他们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这种情况就发生在来世所有为自己获得来自圣言的知识,却没有把它们投入生活,只投入记忆的人身上。那些只在记忆中拥有来自圣言的知识,无论这些知识何等多的人,若没有把它们投入生活,就仍和以前一样是属世的。将来自圣言的知识投入生活就是当一个人只剩下自己出于他的灵思考时,出于它们思考,并意愿和实行它们;事实上,这就是因它们是真理而爱真理;如此行的,是那些通过来自圣言的知识变得属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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