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第二天,有一些相信预定和分配的人从这群灵人中来到我面前,他们说:“我们觉得自己醉了,不是因为喝酒,而是因为昨天那人所说的话。他谈到全能,还谈到秩序,并得出结论说,由于全能是神性,所以秩序也是神性,甚至神自己就是秩序。他还声称,秩序的法则和圣言里的真理一样多,不止成千上万,而且数以亿万。而神服从祂自己在圣言里的律法,人则服从他的律法。神性全能若受制于律法,那它算什么呢?因为这样的话,全能就丧失了一切绝对权力。难道神所拥有的权力还不如世上专制的君王?他尚能以绝对的权力行事,如屋大维?奥古斯都或尼禄。一想到全能受制于律法,我们就觉得好象喝醉了,若不得到帮助就要昏倒。我们的信教导我们这样祷告:父神必因祂儿子的缘故怜悯我们;我们相信祂会怜悯祂所拣选的任何人,赦免祂所喜悦之人的罪过,拯救凡祂所愿意的人。我们不敢从祂的全能那里减损丝毫东西。因此,对于将神束缚在自己律法枷锁下的行为,我们视为不敬,因为这与祂的全能是矛盾的。”
说完这番话,他们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们。我发现他们很迷惘,于是就说:“我会向主祷告,通过祂带给你们帮助,让这个问题有些眉目,不过,现在我只能举几个例子。”我说:“全能的神通过祂里面的秩序创造了这个世界,也就是说,使这个世界服从祂所在的秩序,并照着这秩序管理它;祂赋予整个宇宙及其万物以自己的秩序。所以,人类有自己的秩序,动物、鸟类、鱼类、昆虫都各有自己的秩序,每棵树,甚至每片草也有自己的秩序。我简要举例说明如下:指定给人类的秩序法则是,他当通过圣言为自己获取真理,以属世的方式思考它们,并尽其所能理性这样做,从而为自己获得一种属世之信。神那一方的秩序法则是,祂以其神性之光靠近并充满这些真理,从而以神性本质充满这人的属世之信。属世之信仅仅是知识和信念,并且只能以这种方式成为得救之信,别无它法。仁也一样。我再举几个例子简要说明。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避免作恶,神才能照着祂的律法饶恕任何人的罪孽。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以属世的方式使自己重生,神才能以属灵的方式使他重生。神不断努力重生并救赎人,但祂无法实现这一点,除非这人预备好接受神,从而铺平道路,并向祂打开门。新郎在少女成为他的新娘之前无法进入她的寝室,因为她会关上门,将钥匙保存在里面。不过,当许下婚姻的诺言时,她会把钥匙交给新郎。
神若非成为一个人,就无法凭祂的全能救赎人类。若非祂的人性首先如同婴儿的人性,然后如同孩童的人性,接着将自身塑造为祂的父所能进入的容器和居所,祂也无法使祂的人性变成神性。祂通过应验圣言的全部,也就是说,圣言所包含的一切秩序法则而成就这一切。祂做得越完全,祂将自己与父融合得越紧密,父也将自己与祂融合得越紧密。举这些例子只是为了说明,以使你们能明白:神性全能处在秩序中,它的治理,也就是所谓的圣治(或天命)则遵循祂的秩序;它不可能与它们背道而行,也不可能改变它们的一点一划,因为神就是秩序及其一切法则。
说完这番话,一道明亮的金光透过屋顶照射进来,又变成基路伯飞在空中。它们所散发的红光照亮了一些人的太阳穴,不过是朝向他们的脑后,而非额前,因为他们嘟哝说:“我们还是不明白全能是什么。”于是我说:“一旦对你们所说的话给你们一些启发,它就会被揭示出来。”
744.“那些与羔羊同在的人被呼召、拣选,并且是忠信的”表示那些唯独靠近并敬拜主的人是进入天堂的人,无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还是那些处于教会内在和至内在的人。“那些与羔羊同在的人”表示那些靠近主的人,因为这些人与主同在。“被呼召、拣选,并且是忠信的”表示那些处于教会的外在、内在和至内在的人;他们因在主里面而进入天堂。事实上,“被呼召的”是指所有人,因为所有人都被呼召;但“与主同在的被呼召的”是指那些在天上与主同在的人,正如与新郎同在婚礼上的所有人被呼召一样。“被拣选的”不是说一些人因预定而被拣选,而是说那些与主同在的人被如此呼召。“忠信的”是指那些拥有对主之信的人。
他们是那些处于教会的外在、内在和至内在的人,因为主的教会和天堂一样,分为三个层级。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在最低层级,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在第二层级,那些处于教会至内在的人在第三层级。经上说,那些与主同在、处于教会外在的人是“被呼召的”;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是“被拣选的”;那些处于教会至内在的人是“忠信的”;因为他们在圣言中就是被如此称呼的;在圣言中,经上说,“雅各”是“被呼召的”,“以色列”是“被拣选的”;因为在那里,“雅各”是指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以色列”是指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经上在此之所以说“那些与羔羊同在的人被呼召、拣选,并且是忠信的”,是因为前面经上说“他们必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好叫他们知道,主所战胜,也就是通过圣言所说服的那些人与主同在天堂;各人照着接受,有的在最低层天堂,有的在第二层天堂,有的在第三层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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