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第二天,有一些相信预定和分配的人从这群灵人中来到我面前,他们说:“我们觉得自己醉了,不是因为喝酒,而是因为昨天那人所说的话。他谈到全能,还谈到秩序,并得出结论说,由于全能是神性,所以秩序也是神性,甚至神自己就是秩序。他还声称,秩序的法则和圣言里的真理一样多,不止成千上万,而且数以亿万。而神服从祂自己在圣言里的律法,人则服从他的律法。神性全能若受制于律法,那它算什么呢?因为这样的话,全能就丧失了一切绝对权力。难道神所拥有的权力还不如世上专制的君王?他尚能以绝对的权力行事,如屋大维?奥古斯都或尼禄。一想到全能受制于律法,我们就觉得好象喝醉了,若不得到帮助就要昏倒。我们的信教导我们这样祷告:父神必因祂儿子的缘故怜悯我们;我们相信祂会怜悯祂所拣选的任何人,赦免祂所喜悦之人的罪过,拯救凡祂所愿意的人。我们不敢从祂的全能那里减损丝毫东西。因此,对于将神束缚在自己律法枷锁下的行为,我们视为不敬,因为这与祂的全能是矛盾的。”
说完这番话,他们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们。我发现他们很迷惘,于是就说:“我会向主祷告,通过祂带给你们帮助,让这个问题有些眉目,不过,现在我只能举几个例子。”我说:“全能的神通过祂里面的秩序创造了这个世界,也就是说,使这个世界服从祂所在的秩序,并照着这秩序管理它;祂赋予整个宇宙及其万物以自己的秩序。所以,人类有自己的秩序,动物、鸟类、鱼类、昆虫都各有自己的秩序,每棵树,甚至每片草也有自己的秩序。我简要举例说明如下:指定给人类的秩序法则是,他当通过圣言为自己获取真理,以属世的方式思考它们,并尽其所能理性这样做,从而为自己获得一种属世之信。神那一方的秩序法则是,祂以其神性之光靠近并充满这些真理,从而以神性本质充满这人的属世之信。属世之信仅仅是知识和信念,并且只能以这种方式成为得救之信,别无它法。仁也一样。我再举几个例子简要说明。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避免作恶,神才能照着祂的律法饶恕任何人的罪孽。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以属世的方式使自己重生,神才能以属灵的方式使他重生。神不断努力重生并救赎人,但祂无法实现这一点,除非这人预备好接受神,从而铺平道路,并向祂打开门。新郎在少女成为他的新娘之前无法进入她的寝室,因为她会关上门,将钥匙保存在里面。不过,当许下婚姻的诺言时,她会把钥匙交给新郎。
神若非成为一个人,就无法凭祂的全能救赎人类。若非祂的人性首先如同婴儿的人性,然后如同孩童的人性,接着将自身塑造为祂的父所能进入的容器和居所,祂也无法使祂的人性变成神性。祂通过应验圣言的全部,也就是说,圣言所包含的一切秩序法则而成就这一切。祂做得越完全,祂将自己与父融合得越紧密,父也将自己与祂融合得越紧密。举这些例子只是为了说明,以使你们能明白:神性全能处在秩序中,它的治理,也就是所谓的圣治(或天命)则遵循祂的秩序;它不可能与它们背道而行,也不可能改变它们的一点一划,因为神就是秩序及其一切法则。
说完这番话,一道明亮的金光透过屋顶照射进来,又变成基路伯飞在空中。它们所散发的红光照亮了一些人的太阳穴,不过是朝向他们的脑后,而非额前,因为他们嘟哝说:“我们还是不明白全能是什么。”于是我说:“一旦对你们所说的话给你们一些启发,它就会被揭示出来。”
206.启3:17.“因为你说,我是富足,已经发了财”表示他们以为自己拥有大量属于教会和天堂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富足,已经发了财”在此只表示完全知道并理解诸如属于教会和天堂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被称为属灵和神学的,因为它们是此处论述的主题;属灵的财富和富足不是指别的东西。那些出于自己,而不是出于主通过圣言相信的人,也认为他们知道并理解一切。原因在于,他们的属灵心智是关闭的,只有属世心智是打开的;而没有属灵之光,属世心智看不到别的。在圣言中,“财富”和“富足”表示属灵的财富和富足,也就是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你靠自己的智慧聪明得了财富,得了金银收入你的宝库;你靠你丰富的智慧增加你的财富。(以西结书28:4-5)
这些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在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诗篇:
推罗的女子必给你带来礼物;王女啊,富足的人必求你的脸面。(诗篇45:12)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必使推罗穷乏;祂必将她的财富丢到海里。(撒迦利亚书9:4)
以西结书:
推罗啊,他们必掳去你的财富。(以西结书26:12)
以赛亚书:
亚述说,我所成就的事,是靠我手的能力和我的智慧,我本有聪明;因此,我抢夺列民的财宝,我的手找到列民的财富。(以赛亚书10:13-14)
“亚述”表示理性;在此它败坏了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就是此处他所要抢夺的“列民的财宝和财富”。以赛亚书:
我要将暗中的宝物和隐密处隐藏的财富赐给你。(以赛亚书45:3)
诗篇:
敬畏耶和华的,这人有福了;他家中有财富,有钱财,他的公义存到永远。(诗篇112:1, 3)
路加福音:
神叫饥饿的得饱美物,叫富足的空手而去。(路加福音1:53)
又:
你们富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已经获得了你们的喜乐;你们饱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要饥饿。(路加福音6:24-25)
“富足的”在此是指那些拥有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人,因为他们拥有圣言,他们是犹太人。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的财主(路加福音16:19)也是指他们;其它地方的“富人或财主”和“财富”也是如此(如以赛亚书30:6; 耶利米书17:11; 弥迦书4:13; 6:12; 撒迦利亚书14:14; 马太福音12:35; 13:44; 路加福音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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