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第二天,有一些相信预定和分配的人从这群灵人中来到我面前,他们说:“我们觉得自己醉了,不是因为喝酒,而是因为昨天那人所说的话。他谈到全能,还谈到秩序,并得出结论说,由于全能是神性,所以秩序也是神性,甚至神自己就是秩序。他还声称,秩序的法则和圣言里的真理一样多,不止成千上万,而且数以亿万。而神服从祂自己在圣言里的律法,人则服从他的律法。神性全能若受制于律法,那它算什么呢?因为这样的话,全能就丧失了一切绝对权力。难道神所拥有的权力还不如世上专制的君王?他尚能以绝对的权力行事,如屋大维?奥古斯都或尼禄。一想到全能受制于律法,我们就觉得好象喝醉了,若不得到帮助就要昏倒。我们的信教导我们这样祷告:父神必因祂儿子的缘故怜悯我们;我们相信祂会怜悯祂所拣选的任何人,赦免祂所喜悦之人的罪过,拯救凡祂所愿意的人。我们不敢从祂的全能那里减损丝毫东西。因此,对于将神束缚在自己律法枷锁下的行为,我们视为不敬,因为这与祂的全能是矛盾的。”
说完这番话,他们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们。我发现他们很迷惘,于是就说:“我会向主祷告,通过祂带给你们帮助,让这个问题有些眉目,不过,现在我只能举几个例子。”我说:“全能的神通过祂里面的秩序创造了这个世界,也就是说,使这个世界服从祂所在的秩序,并照着这秩序管理它;祂赋予整个宇宙及其万物以自己的秩序。所以,人类有自己的秩序,动物、鸟类、鱼类、昆虫都各有自己的秩序,每棵树,甚至每片草也有自己的秩序。我简要举例说明如下:指定给人类的秩序法则是,他当通过圣言为自己获取真理,以属世的方式思考它们,并尽其所能理性这样做,从而为自己获得一种属世之信。神那一方的秩序法则是,祂以其神性之光靠近并充满这些真理,从而以神性本质充满这人的属世之信。属世之信仅仅是知识和信念,并且只能以这种方式成为得救之信,别无它法。仁也一样。我再举几个例子简要说明。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避免作恶,神才能照着祂的律法饶恕任何人的罪孽。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以属世的方式使自己重生,神才能以属灵的方式使他重生。神不断努力重生并救赎人,但祂无法实现这一点,除非这人预备好接受神,从而铺平道路,并向祂打开门。新郎在少女成为他的新娘之前无法进入她的寝室,因为她会关上门,将钥匙保存在里面。不过,当许下婚姻的诺言时,她会把钥匙交给新郎。
神若非成为一个人,就无法凭祂的全能救赎人类。若非祂的人性首先如同婴儿的人性,然后如同孩童的人性,接着将自身塑造为祂的父所能进入的容器和居所,祂也无法使祂的人性变成神性。祂通过应验圣言的全部,也就是说,圣言所包含的一切秩序法则而成就这一切。祂做得越完全,祂将自己与父融合得越紧密,父也将自己与祂融合得越紧密。举这些例子只是为了说明,以使你们能明白:神性全能处在秩序中,它的治理,也就是所谓的圣治(或天命)则遵循祂的秩序;它不可能与它们背道而行,也不可能改变它们的一点一划,因为神就是秩序及其一切法则。
说完这番话,一道明亮的金光透过屋顶照射进来,又变成基路伯飞在空中。它们所散发的红光照亮了一些人的太阳穴,不过是朝向他们的脑后,而非额前,因为他们嘟哝说:“我们还是不明白全能是什么。”于是我说:“一旦对你们所说的话给你们一些启发,它就会被揭示出来。”
三、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
14.基督教界完全不知道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人们以为天使是起初被造的,天堂是由他们形成的,或说这是天堂的来源;而魔鬼或撒旦原是光明天使,因变成反判者而与其同党被逐出,这是地狱的来源。对于基督教界的这种信仰,天使大为震惊,尤为震惊的是:人们竟然对天堂一无所知,然而,这原本是教会的主要教义之一。鉴于这种无知已经占据主导地位,所以他们由衷高兴,如今主乐意向人们揭示关于天堂和地狱的大量信息,用这种方式尽可能地驱散与日俱增的黑暗,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因此,他们想叫我代表他们声明:在整个天堂,没有一位天使是起初被造的天使;在地狱,没有任何魔鬼曾被造为光明天使,并被逐出。无论在天堂还是在地狱,所有人都来自人类;在天堂的,是那些在世时过着天堂的爱与信的生活之人,在地狱的,则是那些在世时过着地狱的爱与信的生活之人。地狱作为一个整体被称为魔鬼和撒旦;靠后的地狱,就是被称为恶魔的人所住的地方,称作魔鬼;靠前的地狱,就是恶灵的住所,则是撒旦。至于这两种地狱各是何性质,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临近结尾的地方(536-588节)。基督教界对天堂和地狱里的人为何执守这种信念?天使告诉我说,这是由于圣言中的某些经文,他们仅照字义来理解,没有通过取自圣言的纯正教义来解释和说明;而事实上,若没有教会纯正教义的事先光照,字义会将心智朝各个方向引入歧途;无知、异端和错误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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