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29

729.但那些死于婴

729.但那些死于婴儿或童年,没有达到配领圣餐年龄的人,被主通过洗礼引入天堂;因为如洗礼一章所述,在灵界,洗礼意味着引入基督教会,同时加入基督徒中。灵界的教会与天堂为一体。因此,引入教会就是引入天堂。死于童年的人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渐渐重生,成为祂的儿子,因为他们不认识别的父。但生于基督教会外的婴孩和儿童,信主之后就被引入天堂,通过其它方法而不是洗礼被分配宗教;并且他们不被允许和基督教天堂的人混在一起。因为若承认神且生活良善,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能得救;主已救赎所有人,人天生是属灵的,他由此拥有接受救恩的能力。那些接受主,即信祂,没有过邪恶生活之人,被称为:
  神的儿子,从神生的。(约翰1:12-13; 11:52)
  天国之子。(马太13:38)
  又承受者。(马太19:29; 25:34)
  主的门徒也被称为儿子。(约翰13:33)
  所有天使也这样称呼。(约伯1:6; 2:1)
  

揭秘启示录 #634

634.“若有人拜兽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的教义之人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信(AR 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AR 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这教义,并确认它(AR 605, 606节);由于那些以爱和信来确认这教义的人也会照之生活,所以所指的也是这一点。

接受该教义有三个阶段,这些话就描述了这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承认这个教义;第二个阶段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个阶段是照之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力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处于第一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二和第三个阶段;有些人处于第一和第二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三个阶段;但处于第三个阶段,即照之生活阶段的人,就是接下来的几节(启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之生活就是无视邪恶,认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的作为,而是唯信。照之生活也是无视良善,在自己里面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除非这善是邀功的或追求功德的。因此,他们是那些仅仅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不是因神性律法而避开邪恶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只为自己和世界,因而出于自我之爱,而不是为了主,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而行善的人。

现在接下来的话(启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进入思维和理解力的一切都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东西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进入意愿,除非它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他们也是那些不反省自己,认识自己的罪并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反省,或认识和承认罪,并悔改吗?这一切不都包括在唯信里面了吗?”我在灵界见过许多这样的人,他们避恶行善,只是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非同时因属灵的律法,他们被扔进了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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