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9.但那些死于婴儿或童年,没有达到配领圣餐年龄的人,被主通过洗礼引入天堂;因为如洗礼一章所述,在灵界,洗礼意味着引入基督教会,同时加入基督徒中。灵界的教会与天堂为一体。因此,引入教会就是引入天堂。死于童年的人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渐渐重生,成为祂的儿子,因为他们不认识别的父。但生于基督教会外的婴孩和儿童,信主之后就被引入天堂,通过其它方法而不是洗礼被分配宗教;并且他们不被允许和基督教天堂的人混在一起。因为若承认神且生活良善,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能得救;主已救赎所有人,人天生是属灵的,他由此拥有接受救恩的能力。那些接受主,即信祂,没有过邪恶生活之人,被称为:
神的儿子,从神生的。(约翰1:12-13; 11:52)
天国之子。(马太13:38)
又承受者。(马太19:29; 25:34)
主的门徒也被称为儿子。(约翰13:33)
所有天使也这样称呼。(约伯1:6; 2:1)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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