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29

729.但那些死于婴

729.但那些死于婴儿或童年,没有达到配领圣餐年龄的人,被主通过洗礼引入天堂;因为如洗礼一章所述,在灵界,洗礼意味着引入基督教会,同时加入基督徒中。灵界的教会与天堂为一体。因此,引入教会就是引入天堂。死于童年的人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渐渐重生,成为祂的儿子,因为他们不认识别的父。但生于基督教会外的婴孩和儿童,信主之后就被引入天堂,通过其它方法而不是洗礼被分配宗教;并且他们不被允许和基督教天堂的人混在一起。因为若承认神且生活良善,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能得救;主已救赎所有人,人天生是属灵的,他由此拥有接受救恩的能力。那些接受主,即信祂,没有过邪恶生活之人,被称为:
  神的儿子,从神生的。(约翰1:12-13; 11:52)
  天国之子。(马太13:38)
  又承受者。(马太19:29; 25:34)
  主的门徒也被称为儿子。(约翰13:33)
  所有天使也这样称呼。(约伯1:6; 2:1)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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