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8. 对配领圣餐者来说,圣餐就是成为神儿子的一种标志和印章,原因在于,如前所述,那时主是临在的,并引导从祂生的人,即重生者进入天堂。圣餐能达到这种果效,因为那时主以其神圣人性而临在;上文已说明,在圣餐中,主全在,其整个救赎也是。论到饼,祂说:“这是我的身体”,论到酒,则说“这是我的血”。所以那时祂允许他们进入祂的圣体;教会和天堂构成祂的圣体。
当人正在重生时,主必定在场,并通过祂的神圣运作为天堂预备人。但人要真正进入天堂,必须将自己实实在在献给主;因为主实实在在地将自己献给了人,所以人也必须实实在在地接受祂,然而,不是因为祂悬挂在十字架上,而是因为祂在自己荣耀的人性里,祂就存在于这人性中,圣善是祂的圣体,圣真是祂的宝血。这些东西被赐给了人,是人重生的方法,以便他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因为如上所示,圣餐里的吃是属灵的吃。对此的正确认识证明,圣餐就是配领圣餐者成为神儿子的一种标志和印章。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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