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8. 对配领圣餐者来说,圣餐就是成为神儿子的一种标志和印章,原因在于,如前所述,那时主是临在的,并引导从祂生的人,即重生者进入天堂。圣餐能达到这种果效,因为那时主以其神圣人性而临在;上文已说明,在圣餐中,主全在,其整个救赎也是。论到饼,祂说:“这是我的身体”,论到酒,则说“这是我的血”。所以那时祂允许他们进入祂的圣体;教会和天堂构成祂的圣体。
当人正在重生时,主必定在场,并通过祂的神圣运作为天堂预备人。但人要真正进入天堂,必须将自己实实在在献给主;因为主实实在在地将自己献给了人,所以人也必须实实在在地接受祂,然而,不是因为祂悬挂在十字架上,而是因为祂在自己荣耀的人性里,祂就存在于这人性中,圣善是祂的圣体,圣真是祂的宝血。这些东西被赐给了人,是人重生的方法,以便他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因为如上所示,圣餐里的吃是属灵的吃。对此的正确认识证明,圣餐就是配领圣餐者成为神儿子的一种标志和印章。
15.“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表示他们出于对真理的爱如此行。这从“遵守”和“其中所记载的”的含义清楚可知:“遵守”(observing and keeping)是指感知、意愿并相应地实行,在此是指照天堂的教义而行;“其中所记载的”是指出于对真理的爱,或出于这爱的快乐;因为凡出于爱所行的,都是出于快乐而行的;快乐并不来自其它源头。“其中所记载的”表示这一点,是因为包含在天堂教义中的事物都刻写在心上,因而刻写在生活上;凡刻写在内心和生活上的事物都刻写在爱上;因为在圣言中,“心”表示爱(《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这之所以是对真理的爱,是因为这些事物论及天堂的教义,而天堂的教义来自真理。圣言经常提到遵守律例、诫命、话和律法;遵守在那里表示理解、意愿并实行,如在马太福音:
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导他们遵守。(马太福音28:20)
路加福音:
听神的话而遵守的人是有福的。(路加福音11:28)
约翰福音: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若遵守我的话,就永远不见死。(约翰福音8:51)
同一福音书:
人若爱我,就会遵守我的话;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15, 23–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10, 14)
遵行就是意愿,意愿就是遵行,因为在行为中,意愿就是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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