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28

728. 对配领圣餐

728. 对配领圣餐者来说,圣餐就是成为神儿子的一种标志和印章,原因在于,如前所述,那时主是临在的,并引导从祂生的人,即重生者进入天堂。圣餐能达到这种果效,因为那时主以其神圣人性而临在;上文已说明,在圣餐中,主全在,其整个救赎也是。论到饼,祂说:“这是我的身体”,论到酒,则说“这是我的血”。所以那时祂允许他们进入祂的圣体;教会和天堂构成祂的圣体。
  当人正在重生时,主必定在场,并通过祂的神圣运作为天堂预备人。但人要真正进入天堂,必须将自己实实在在献给主;因为主实实在在地将自己献给了人,所以人也必须实实在在地接受祂,然而,不是因为祂悬挂在十字架上,而是因为祂在自己荣耀的人性里,祂就存在于这人性中,圣善是祂的圣体,圣真是祂的宝血。这些东西被赐给了人,是人重生的方法,以便他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因为如上所示,圣餐里的吃是属灵的吃。对此的正确认识证明,圣餐就是配领圣餐者成为神儿子的一种标志和印章。
  

揭秘启示录 #730

730.启17:6.

730.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那女人”表示这种宗教说服(AR 723, 725节);“喝醉”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疯狂(AR 721节)。“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AR 327, 379, 681, 684节)。“圣徒”表示那些通过圣言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AR 173, 586, 664节)。抽象地说,“为耶稣作见证之人”表示教会中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AR 6, 16, 490, 501, 669节),在此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经上说“圣徒的血”或“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并论及“巴比伦”,而“巴比伦”也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AR 717—718节)。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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