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8. 对配领圣餐者来说,圣餐就是成为神儿子的一种标志和印章,原因在于,如前所述,那时主是临在的,并引导从祂生的人,即重生者进入天堂。圣餐能达到这种果效,因为那时主以其神圣人性而临在;上文已说明,在圣餐中,主全在,其整个救赎也是。论到饼,祂说:“这是我的身体”,论到酒,则说“这是我的血”。所以那时祂允许他们进入祂的圣体;教会和天堂构成祂的圣体。
当人正在重生时,主必定在场,并通过祂的神圣运作为天堂预备人。但人要真正进入天堂,必须将自己实实在在献给主;因为主实实在在地将自己献给了人,所以人也必须实实在在地接受祂,然而,不是因为祂悬挂在十字架上,而是因为祂在自己荣耀的人性里,祂就存在于这人性中,圣善是祂的圣体,圣真是祂的宝血。这些东西被赐给了人,是人重生的方法,以便他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因为如上所示,圣餐里的吃是属灵的吃。对此的正确认识证明,圣餐就是配领圣餐者成为神儿子的一种标志和印章。
451.若不与信结合,一切仁都是假的,而这信是指信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当今教会的仁爱就是这样的例子,当今教会相信同一位神格中的三个身位,一个接一个,父、子、灵。由于相信三个身位,其中每个身位都独自为神,所以它其实信三个神。仁就依附于这信上,如持守这信之人实际所做得那样,但这仁永远不会与这信结合。依附于这信的仁纯粹是属世的,而非属灵的,故它是不正当的仁爱。众多其它异端的仁爱也一样,例如,那些否认神性三位一体,因而只靠近父神、或只靠近圣灵、或靠近这二者,却不靠近神救主之人的仁爱就是如此。仁不会与这些人的信相结合,即使结合或依附,它也是不正当的。之所以被视为不正当的,是因为它就象不合法的私生子,如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他后来被逐出家门(创世记21:9,10)。这类仁爱就象不是长在树上,而是嵌在树上的果实;又象与前面的马仅靠驾车者手里的缰绳相连的马车;当马开始奔跑时,它们就将驾车者从座位上拽下来,把马车留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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