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7.众所周知,在世间,邀请参加宴会和筵席是建立关系和联系的一种手段,因为东道主会设计促进和谐或友谊的活动;若邀请含有计划好的属灵目标,则更是如此。古教会和原始基督教会的宴会是仁爱的宴会,人们以此强化彼此的决心,坚持用诚实的心敬拜主。以色列人在会幕旁献祭的节日,无非象征全体一致敬拜耶和华。他们所吃的肉因为出自祭品,故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等等)。那么,将自己献为全世界的赎罪祭的主,其晚餐上逾越节的肉,以及饼和酒为何就不能算为圣?
另外,经由圣餐建立与主的关系,可通过一个先祖传下来的数个家族之间的关系来说明;血缘关系以及一系列的亲属亲戚关系皆源自该先祖。他们全都从这一支派的建立者那里获得某种东西,但这种东西并非肉与血,而是源自肉与血的某种东西,即灵魂和他们借以联结的相似倾向。这种关系一般在面貌和举止上表现明显,他们因此被称为骨肉(如在创世记29:14; 37:27;撒母耳记下5:1; 19:12-13等等)。
与主的联结也一样,主是所有信徒和受祝福之人的父。与祂的联结通过爱与信实现,这二者一起被称为骨肉。所以主说: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6:56)
谁不明白,成就这一切的,并非饼和酒,而是饼所表示的爱之善和酒所表示的信之真,它们是主特有的,唯独由祂发出和赐予?此外,一切联结都是通过爱产生的,若缺乏信任,爱并非爱。人若认为饼就是肉,酒就是血,不能将思维提升到这信念以上,就会抓住它不放,但以这样的方式会导致认为,其中最神圣、并产生与主联结的东西就是被归给人、被人据为己有的东西,尽管它一直是主的。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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