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7.众所周知,在世间,邀请参加宴会和筵席是建立关系和联系的一种手段,因为东道主会设计促进和谐或友谊的活动;若邀请含有计划好的属灵目标,则更是如此。古教会和原始基督教会的宴会是仁爱的宴会,人们以此强化彼此的决心,坚持用诚实的心敬拜主。以色列人在会幕旁献祭的节日,无非象征全体一致敬拜耶和华。他们所吃的肉因为出自祭品,故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等等)。那么,将自己献为全世界的赎罪祭的主,其晚餐上逾越节的肉,以及饼和酒为何就不能算为圣?
另外,经由圣餐建立与主的关系,可通过一个先祖传下来的数个家族之间的关系来说明;血缘关系以及一系列的亲属亲戚关系皆源自该先祖。他们全都从这一支派的建立者那里获得某种东西,但这种东西并非肉与血,而是源自肉与血的某种东西,即灵魂和他们借以联结的相似倾向。这种关系一般在面貌和举止上表现明显,他们因此被称为骨肉(如在创世记29:14; 37:27;撒母耳记下5:1; 19:12-13等等)。
与主的联结也一样,主是所有信徒和受祝福之人的父。与祂的联结通过爱与信实现,这二者一起被称为骨肉。所以主说: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6:56)
谁不明白,成就这一切的,并非饼和酒,而是饼所表示的爱之善和酒所表示的信之真,它们是主特有的,唯独由祂发出和赐予?此外,一切联结都是通过爱产生的,若缺乏信任,爱并非爱。人若认为饼就是肉,酒就是血,不能将思维提升到这信念以上,就会抓住它不放,但以这样的方式会导致认为,其中最神圣、并产生与主联结的东西就是被归给人、被人据为己有的东西,尽管它一直是主的。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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