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7.众所周知,在世间,邀请参加宴会和筵席是建立关系和联系的一种手段,因为东道主会设计促进和谐或友谊的活动;若邀请含有计划好的属灵目标,则更是如此。古教会和原始基督教会的宴会是仁爱的宴会,人们以此强化彼此的决心,坚持用诚实的心敬拜主。以色列人在会幕旁献祭的节日,无非象征全体一致敬拜耶和华。他们所吃的肉因为出自祭品,故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等等)。那么,将自己献为全世界的赎罪祭的主,其晚餐上逾越节的肉,以及饼和酒为何就不能算为圣?
另外,经由圣餐建立与主的关系,可通过一个先祖传下来的数个家族之间的关系来说明;血缘关系以及一系列的亲属亲戚关系皆源自该先祖。他们全都从这一支派的建立者那里获得某种东西,但这种东西并非肉与血,而是源自肉与血的某种东西,即灵魂和他们借以联结的相似倾向。这种关系一般在面貌和举止上表现明显,他们因此被称为骨肉(如在创世记29:14; 37:27;撒母耳记下5:1; 19:12-13等等)。
与主的联结也一样,主是所有信徒和受祝福之人的父。与祂的联结通过爱与信实现,这二者一起被称为骨肉。所以主说: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6:56)
谁不明白,成就这一切的,并非饼和酒,而是饼所表示的爱之善和酒所表示的信之真,它们是主特有的,唯独由祂发出和赐予?此外,一切联结都是通过爱产生的,若缺乏信任,爱并非爱。人若认为饼就是肉,酒就是血,不能将思维提升到这信念以上,就会抓住它不放,但以这样的方式会导致认为,其中最神圣、并产生与主联结的东西就是被归给人、被人据为己有的东西,尽管它一直是主的。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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