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6.若不与主联结,永生与救赎是不可能的,因为祂自己就是这二者。祂就是永生,这一点从圣言经文明显可知,如约翰书中的经文:
耶稣基督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祂也是救赎,因为救赎与永生为一体,是一回事。祂的名字耶稣表救赎,因此整个基督教界称祂为救主。然而,只有内在与主联结之人才配领圣餐,这些人就是那些重生者。改造与重生一章已说明谁是重生者。再者,有很多人承认主,也对邻行善,但除非出于对邻之爱和对主之信这样做,否则他们不会重生。因为这种人对邻行善的动机只是尘世或他们自己,而不是邻人。这种行为纯粹是属世的,它们里面不含任何属灵成分。因为他们只用口和唇承认主,心却远离。真正的对邻之爱和真正的信唯独来自主,若人出于自己的选择自由在属世层面对邻行善,理性相信真理,注目于主,并且由于圣言的吩咐做这三样事,二者就会被赐给他。然后,主将仁与信植入到他里面,并使这二者成为属灵。于是,主将人联结到自己这里,人将自己联结到主那里,因为除非联结是相互的,否则这是不可能的。但这些命题在仁、信、自由选择和重生的章节已得到充分论证。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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