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26

726.没有与主的结

726.没有与主的结合,永生和救赎是不可能的,因为祂自己就是永生和救赎。祂是永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一些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经文:

耶稣基督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祂也是救赎,因为救赎与永生为一。祂的名字耶稣表示救赎,故在整个基督教界,祂被称为救主。然而,只有那些从内在与主结合的人才配得上靠近圣餐;而那些重生的人从内在与主结合。改造和重生那一章(TCR 571-625节)已经说明重生的人是谁。事实上,有许多人承认主,向邻舍行善;但除非他们出于对邻之爱和对主之信行事,否则他们不会重生。因为他们向邻舍行善,只是出于视世界和自己,而不是视邻舍为邻舍的原因。他们的作为是纯属世的,里面缺乏任何属灵的东西,因为他们只用口和嘴唇认主,而心却远离。对邻之爱本身和信仰本身唯独来自主;当人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在属世层面向邻舍行善,理性相信真理,仰望主,并且做这三件事,是因为它们是圣言所吩咐的时,这两者,即对邻之爱和信仰,就被赋予他。然后,主就在他中间植入仁爱和信仰,使这两者都成为属灵的。就这样,主与人结合,人与主结合,因为结合是不可能的,除非它是相互的。不过,关于仁爱(TCR 392-462节)和信仰(TCR 336-391节)、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TCR 463-508节),以及重生(TCR 571-625节)的章节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切。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仁爱的家庭义

431.仁爱的家庭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和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并后者对前者的义务。这些义务因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管理有关,所以如此之多,以至于若列举出来,它们会填满一本书。每个人都被引导出于一种不同于在日常职业中驱动他的爱来履行这些义务。丈夫和妻子出于并照着婚姻之爱来履行他们对彼此的义务;父母出于植入每个人、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来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则出于并照着另一种爱来履行对父母的义务,这种爱与服从义务原则或出于责任感的服从紧密相连。但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他们的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源于对管理或权威的爱,这爱取决于每个人的心智状态。

然而,婚姻之爱和对子女的爱,连同这些爱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不像履行属于一个人的工作的义务那样产生对邻之爱,因为父母之爱同等地存在于坏人和好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坏人身上更强烈;此外,这爱也存在于无法形成或发展出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老虎、蛇,和绵羊、山羊一样爱自己的后代;猫头鹰和鸽子一样爱自己的后代。

至于具体的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和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它们内在是不同的,尽管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样的。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来说,这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是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照着孩子的道德、美德、善意或热情和服务公众的资格或才能、潜力而爱自己的孩子。但对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仁爱没有与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结合;因此,许多这样的父母甚至爱邪恶、不道德和狡诈的孩子胜过良善、道德和谨慎的孩子;因此,他们爱那些对公众无用的孩子胜过那些有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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