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6.没有与主的结合,永生和救赎是不可能的,因为祂自己就是永生和救赎。祂是永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一些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经文:
耶稣基督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祂也是救赎,因为救赎与永生为一。祂的名字耶稣表示救赎,故在整个基督教界,祂被称为救主。然而,只有那些从内在与主结合的人才配得上靠近圣餐;而那些重生的人从内在与主结合。改造和重生那一章(TCR 571-625节)已经说明重生的人是谁。事实上,有许多人承认主,向邻舍行善;但除非他们出于对邻之爱和对主之信行事,否则他们不会重生。因为他们向邻舍行善,只是出于视世界和自己,而不是视邻舍为邻舍的原因。他们的作为是纯属世的,里面缺乏任何属灵的东西,因为他们只用口和嘴唇认主,而心却远离。对邻之爱本身和信仰本身唯独来自主;当人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在属世层面向邻舍行善,理性相信真理,仰望主,并且做这三件事,是因为它们是圣言所吩咐的时,这两者,即对邻之爱和信仰,就被赋予他。然后,主就在他中间植入仁爱和信仰,使这两者都成为属灵的。就这样,主与人结合,人与主结合,因为结合是不可能的,除非它是相互的。不过,关于仁爱(TCR 392-462节)和信仰(TCR 336-391节)、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TCR 463-508节),以及重生(TCR 571-625节)的章节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切。
SS35.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8节)中我已说明,旧约中的众先知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并由此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众先知因此被称为“人子”。由此可知,通过他们所遭遇和承受的各种事,他们代表犹太人向圣言字义所施的暴行。因此,先知以赛亚被吩咐:
解掉他腰间的麻布,脱下他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2–3)
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使理发匠的剃刀,剃过他的头和他的胡须,将三分之一在城中间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砍碎,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要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最后把它们扔在火中间焚烧。(以西结书5:1–4)
由于“先知”代表圣言,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如前所述,还由于“头”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所以“头发和胡须”表示真理的最外在形式。正是由于这种含义,任何人使自己秃头,或看上去秃头,都是一种极其悲痛的标志,也是一种奇耻大辱。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该先知剃去头发和胡须,以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也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因为如前所述,“先知”代表圣言,“秃头”表示没有一个最外在意义的圣言。
下一章(49节)我们会看到,“拿细耳人”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主的圣言,这就是为何他们被吩咐让头发生长,一根也不可剃去。此外,在希伯来语,“拿细耳”实际上表示头发。经上还吩咐,大祭司不可剃头(利未记21:10);一家之主也不可剃头(利未记21:5)。
这就是为何秃头对他们来说是奇耻大辱,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各人头上光秃,各人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48:37)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头都光秃,肩都磨破。(以西结书29:18)
我必使众人腰束麻布,各人头上光秃。(阿摩司书8:10)
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你要剃头,使你的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此处“使头光秃,大大地光秃”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圣言真理。一旦它们被歪曲,如犹太人所行的那样,整部圣言都会被毁,因为圣言的最外在形式是圣言的倚靠和支撑。事实上,圣言中的每个字对它的属天和属灵真理来说,都是一种倚靠和一种支撑。由于“头发”表示圣言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所以在灵界,凡轻视圣言,歪曲它的字义之人,看上去都是秃头;而那些尊重并热爱圣言的人,则拥有漂亮的头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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