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5.上面几节已说明,拥有对主之信和对邻之仁者配领圣餐,信之真带来主的临在,仁之善,连同信产生联结。由此可知,配领圣餐者与主联结,与主联结者在祂里面,祂也在他们里面。主自己在约翰书中清楚声明,这一切发生在配领圣餐者身上: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在他里面。(约翰 6:56)
这就是与主的联结,祂在约翰书中还教导:
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15:4-5;启示录3:20)
与主联结不就是成为祂身体里的人吗?祂的身体是由那些信靠祂,并遵行祂心意的人组成。祂的心意就是照信之真操练仁爱。
523.有人断言,没有人能守全律法,这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人若犯了十诫中的一条,就犯了全部。但这种说法的意思和它听上去的不一样。因为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人若故意或蓄意犯一条诫命,也就犯了其余的。这是因为故意或蓄意违犯就是彻底否认它是罪,若有人说它是罪,他会将这话弃如敝履。人若这样否认、不考虑罪,就不会思想所谓罪的问题。那些不愿听闻悔改之人就逐渐获得这样一种固执心态;而另一方面,那些通过悔改移除了某些为罪的邪恶之人,则逐渐获得一种信主爱邻的坚定意志。主保守他们决心避免进一步犯罪;因此,若他们由于无知或某种无法抗拒的欲望犯了罪,这罪也不会归给他们,因为他们不是故意犯罪,也不认为它是可容许的。
我可通过以下经历来证实这一点:在灵界,我曾遇见过很多其在世生活与其他人并无二致的人;他们衣着华丽,饮食精致,和其他人一样做生意赚钱,也去剧院看戏,貌似出于放荡与情侣开玩笑等等。然而天使却认为有些人犯了罪,有些人没有犯罪,声称后者是无辜的,而前者是有罪的。当被问及原由时—因为他们做的事都是一样的,他们回答说,他们通过其动机、意图与目的看待这一切,并作出相应的区分;所以,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从其目的来看当被宽恕或谴责之人。因为天堂的一切皆以良善为目的,地狱的一切皆以邪恶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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