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5.上面几节已说明,拥有对主之信和对邻之仁者配领圣餐,信之真带来主的临在,仁之善,连同信产生联结。由此可知,配领圣餐者与主联结,与主联结者在祂里面,祂也在他们里面。主自己在约翰书中清楚声明,这一切发生在配领圣餐者身上: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在他里面。(约翰 6:56)
这就是与主的联结,祂在约翰书中还教导:
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15:4-5;启示录3:20)
与主联结不就是成为祂身体里的人吗?祂的身体是由那些信靠祂,并遵行祂心意的人组成。祂的心意就是照信之真操练仁爱。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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