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4.上述说法,和前面的一样,也可通过符合并对应的例子来说明,比如:除了职位级别高的官员外,没人被准许进到皇帝或国王的御座前,甚至在朝见之前,这些高官要穿着得体,戴好饰品,以便当他们出现时,能被接受和认可。人在靠近主的宝座前,不也得这样吗?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示录17:14),所有人被邀请和呼召到祂的宝座前。但只有那些灵性相配,穿着得体的人,在从宝座前起身后,才被准许进入天堂的宫殿和喜悦中,被尊为王子,因为他们是大君王的众子,然后日日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马太8:11),这些名字指的是属天神性、属灵神性和属世神性方面的主。上述说法还好比地上的婚礼,只邀请新郎与新娘的至亲好友参加;若有别的人来,也被允许进入,但由于筵席上没有他的位子,所以就离开了。被呼召参加为新郎的主和为新娘的教会的婚礼之人也是如此。在这些人中,属于被主重生家族的人就是至亲好友。同样,除非世人拿出真诚的心,遵从别人的心意,否则,谁能开启一段友情?只有这样的人才算他的朋友,人才能放心将财产托付他。
709.“头戴十二星的冠冕”表示那些属于该教会的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事物的教义和知识所获得的智慧和聪明。这从“头”、“冠冕”、“星”和“十二”的含义清楚可知:“头”是指智慧和聪明(对此,参看AE 553, 577a节),在此是指那些属于“身披日头,脚踏月亮的妇人”所表示的教会之人的智慧和聪明;“冠冕”也表示智慧和聪明(对此,参看AE 126, 218, 272节);“星”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教义和知识(对此,参看AE 72, 402, 535节);“十二”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和良善(参看AE 430节)。由此清楚可知,妇人“头戴十二星的冠冕”表示那些属于该教会的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事物的教义和知识所获得的智慧和聪明。在经上说那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之后,这话就论到她,因为“日头”表示属天和属灵之爱,“月亮”表示仁之信,一切智慧和聪明都从这些流出。事实上,热和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热是爱之良善,光是来自这良善的真理,这两者构成天使和世人的智慧和聪明,因为爱之良善进入他们的意愿,来自这良善的真理进入他们的理解力,而智慧就居于在一起的意愿和理解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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