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4.上述说法,和前面的一样,也可通过符合并对应的例子来说明,比如:除了职位级别高的官员外,没人被准许进到皇帝或国王的御座前,甚至在朝见之前,这些高官要穿着得体,戴好饰品,以便当他们出现时,能被接受和认可。人在靠近主的宝座前,不也得这样吗?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示录17:14),所有人被邀请和呼召到祂的宝座前。但只有那些灵性相配,穿着得体的人,在从宝座前起身后,才被准许进入天堂的宫殿和喜悦中,被尊为王子,因为他们是大君王的众子,然后日日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马太8:11),这些名字指的是属天神性、属灵神性和属世神性方面的主。上述说法还好比地上的婚礼,只邀请新郎与新娘的至亲好友参加;若有别的人来,也被允许进入,但由于筵席上没有他的位子,所以就离开了。被呼召参加为新郎的主和为新娘的教会的婚礼之人也是如此。在这些人中,属于被主重生家族的人就是至亲好友。同样,除非世人拿出真诚的心,遵从别人的心意,否则,谁能开启一段友情?只有这样的人才算他的朋友,人才能放心将财产托付他。
890.启21:7.“得胜的,必承受这一切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表示那些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即魔鬼,并且当被巴比伦人和龙的追随者试探时没有屈服的人,将进入天堂,在那里住在主里面,主也住在他们里面。“得胜”在此是指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从而战胜魔鬼,并且当被巴比伦人和龙的追随者试探时没有屈服。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也是战胜魔鬼,因为“魔鬼”是指一切邪恶;“承受这一切为业”表示进入天堂,然后享受那里来自主的良善的所有权,从而作为儿子和继承人而拥有来自主并属于主的良善,天堂因此被称为“产业”(马太福音19:29; 25:34)。“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表示在天上,他们将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如前所述(AR 882, 883节),那里有同样的话,只是在那里(即启21:3),经上说:“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那些直接靠近主的人被称为祂的儿子,因为他们从主新生,也就是重生;因此,主称祂的门徒为“儿子”(约翰福音12:36; 13:33;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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