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23

723.改造与重生一

723.改造与重生一章已说明,这三者,主、仁、信,行动如一,它们就是引向重生的方法,除非进行重生,否则没人能进天堂。故,主只向重生者敞开天堂,离世后,其他人想要被引入天堂是不可能的。通过重生配领圣餐者,是指那些内在拥有教会和天堂的这三个要素的人,而不是仅外在拥有的人。因为这种人不是用灵魂承认主,仅仅是口头上承认,不是发自内心实践对邻之仁,仅止于身体层面。用主的话说,这就是所谓作恶的人:
  那时,你们要说,主啊,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但我要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13:26-27)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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