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23

723.改造与重生一

723.改造与重生一章已说明,这三者,主、仁、信,行动如一,它们就是引向重生的方法,除非进行重生,否则没人能进天堂。故,主只向重生者敞开天堂,离世后,其他人想要被引入天堂是不可能的。通过重生配领圣餐者,是指那些内在拥有教会和天堂的这三个要素的人,而不是仅外在拥有的人。因为这种人不是用灵魂承认主,仅仅是口头上承认,不是发自内心实践对邻之仁,仅止于身体层面。用主的话说,这就是所谓作恶的人:
  那时,你们要说,主啊,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但我要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13:26-27)
  

揭秘启示录 #584

584.启13:6.

584.启13:6.“他就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表示他们的说法,这些说法都是反对主的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同时反对教会从圣言所拥有、用来敬拜主的一切的可耻说法。“他开口亵渎”表示所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假的;“口”表示教义、讲道和话语或讨论(AR 452节),因而“开口”表示说出它们;“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以及其它事物,如前所述(AR 571, 582节),在此表示可耻的说法,因为这个词反对“神和祂的名”;“神”表示主的神性,在启示录其它许多地方也是如此;“祂的名”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同样表示圣言,因为敬拜与圣言是一致的(AR 81节)。耶和华或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时表示圣言,同样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进一步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又: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世人,我已使他们认识你的名。(约翰福音17:6, 26)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又: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2, 14)

又:

耶稣说,不信祂的人已经被定罪,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十诫的第二诫中不可亵渎或妄称的“耶和华神的名”,以及主祷文中当尊为圣的“父的名”不是指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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