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22

722.神、仁、信是

722.神、仁、信是教会的三个共性,因为它们是得救的普遍方法,凡学过圣言的基督徒都知道、承认和理解这一点。为了使人拥有宗教信仰,或教会的东西在他里面,神必须被承认,若理性还有一丝属灵成分,那么它本身就会坚持宣称,为了人能拥有宗教信仰,心里有教会的东西,神必须被承认。所以,若人不承认神却领受圣餐,就是对它的亵渎。他眼看饼和酒,用舌头品尝它们,而心里却在想:“这不就是一个没用的仪式吗?这饼和酒跟我桌子上的有什么两样?尽管如此,我还得领受它们,免得被祭司与大众指责,背上无神论者的骂名。”
  继承认神之后,使人配领圣餐的第二个方法就是仁,这一点从圣言和整个基督教界领受圣餐前宣读的劝诫明显可知。从圣言的这段经文也明显可知:
  第一诫命就是爱主超过一切,且爱邻如己。(马太22:34-39;路加10:25-28)
  保罗书信:
  有助于救恩的有三样,其中最大的是仁。(哥林多前书13:13)
  还有: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唯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听他。(约翰9:31)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7:19, 20; 路加3:8, 9)
  整个基督教界领受圣餐前宣读的劝诫表明,他们处处被严厉训诫,要通过和解与悔改持守仁爱。我从英国读给领圣餐者的祷文中只引用以下一段:
  配领圣餐的道路和方法是:先按照神的诫命检查自己的生活和话语;你要觉察自己犯了哪一条,是从意愿上冒犯的,还是从话语、行为上,要为自己的罪悲愁,向全能的神忏悔,以达到修正生活的目的。若你意识到自己的冒犯不但违背神,而且还违背邻舍,那么你必须与他们和解,尽你所能准备好退赔与补偿,因为一切伤害与罪过都是你给他人造成的;同样要准备好宽恕冒犯你的人,如同神宽恕你在祂手里的冒犯;否则领受圣体只会增加你的罪孽。所以,如果你们当中有谁是神的亵渎者,圣言的妨碍或诋毁者,通奸者,或心怀恶意、嫉妒,或犯下其它严重罪行,就必须悔改你的罪,否则,不要领受圣餐;免得领受之后,魔鬼象进入犹大那样进入你里面,使你充满罪孽,给你带来肉体与灵魂的双重毁灭。
  配领圣餐的第三个方法是信主,因为仁与信是一体,就象春天的热与光一样,由于二者的结合,每棵树得以再生。同样,使每个人存活的,正是属灵之热(即仁)和属灵之光(即信之真)。信主会实现这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凡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必永远活着(约翰11:26)
  父的意愿是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6:40)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得永生。(约翰3:15, 1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3:36)
  我们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神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诠释启示录 #1151

1151.“香膏、乳

1151.“香膏、乳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从“香膏”和“乳香”的含义清楚可知:“香膏”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乳香”是指属灵之爱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1节)。“香膏、乳香”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是因为香祭就是用这些来制成的;香祭因从香炉中升上来的香烟而表示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爱与对功用的爱构成一体。有两种爱属于天堂,由此属于教会,对主的敬拜就出于这两种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前一种爱由“肉桂和香料”来表示,后一种爱由“香膏和乳香”来表示。此外,一切敬拜都出于爱;凡不出于这些爱中的任意一种爱的敬拜都不是敬拜,只是一种外在行为,这种外在行为内在没有任何教会事物。香祭或焚香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参看AE 324b,e, 491–492, 494, 567节)。香膏是一种复合香料,用于香祭或焚香,这可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馨香的香料和纯乳香。你要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把它作成香,就是一种香膏,纯净又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捣得极细,把它放在会幕内法柜前,我要到那里与你相会;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出埃及记30:34–37)

此处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香膏配制师的香膏”。《属天的奥秘》(10289–10308节)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地狱的自由是人从父母出生所进入的自由,天堂的自由是他通过被主改造所进入的自由。人从地狱的自由中获得对邪恶的意愿,对邪恶的爱和邪恶的生活,但从天堂的自由中获得对良善的意愿,对良善的爱和良善的生活;因为如前所述,人的意愿,爱、生活与他的自由构成一体。这两种自由彼此对立,但对立面不会出现,除非人在这一种自由中,不在那一种自由中。但人无法从地狱的自由中出来进入天堂的自由,除非他强迫自己。强迫自己就是抵制邪恶,貌似凭自己与它争战,但仍要祈求主的帮助。因此,人出于来自主、从内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与来自地狱、从外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争战。当他处于争战时,在他看来,他似乎不是出于自由,而是出于一种强迫在争战,因为它在对抗他与生俱来的自由;然而,它是自由,否则他不会貌似凭自己争战。

他出于内在自由争战,这种内在自由看起来像是强迫,但后来却被感觉为自由,因为它变得像是无意识的、自发的,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比较像一个人强迫自己的手写字、工作、演奏乐器,或在游戏中竞争,因为过了一段时间,手和手臂做这些事就好像是自动的,或自发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处于良善,因为这时他脱离了邪恶,并被主引导。当一个人强迫自己反对地狱的自由时,他就看见并感知到,地狱的自由是奴役,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事情的本质是这样:人通过抵制邪恶强迫自己到何等程度,与他行如一体的地狱社群就远离他到何等程度,他也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入天堂社群,以便与它们行如一体。另一方面,一个人若不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就会留在其中。情况就是这样,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并进一步得知,邪恶不会因来自惩罚的任何强迫,或后来对惩罚的恐惧而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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