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2.神、仁、信是教会的三个共性,因为它们是得救的普遍方法,凡学过圣言的基督徒都知道、承认和理解这一点。为了使人拥有宗教信仰,或教会的东西在他里面,神必须被承认,若理性还有一丝属灵成分,那么它本身就会坚持宣称,为了人能拥有宗教信仰,心里有教会的东西,神必须被承认。所以,若人不承认神却领受圣餐,就是对它的亵渎。他眼看饼和酒,用舌头品尝它们,而心里却在想:“这不就是一个没用的仪式吗?这饼和酒跟我桌子上的有什么两样?尽管如此,我还得领受它们,免得被祭司与大众指责,背上无神论者的骂名。”
继承认神之后,使人配领圣餐的第二个方法就是仁,这一点从圣言和整个基督教界领受圣餐前宣读的劝诫明显可知。从圣言的这段经文也明显可知:
第一诫命就是爱主超过一切,且爱邻如己。(马太22:34-39;路加10:25-28)
保罗书信:
有助于救恩的有三样,其中最大的是仁。(哥林多前书13:13)
还有: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唯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听他。(约翰9:31)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7:19, 20; 路加3:8, 9)
整个基督教界领受圣餐前宣读的劝诫表明,他们处处被严厉训诫,要通过和解与悔改持守仁爱。我从英国读给领圣餐者的祷文中只引用以下一段:
配领圣餐的道路和方法是:先按照神的诫命检查自己的生活和话语;你要觉察自己犯了哪一条,是从意愿上冒犯的,还是从话语、行为上,要为自己的罪悲愁,向全能的神忏悔,以达到修正生活的目的。若你意识到自己的冒犯不但违背神,而且还违背邻舍,那么你必须与他们和解,尽你所能准备好退赔与补偿,因为一切伤害与罪过都是你给他人造成的;同样要准备好宽恕冒犯你的人,如同神宽恕你在祂手里的冒犯;否则领受圣体只会增加你的罪孽。所以,如果你们当中有谁是神的亵渎者,圣言的妨碍或诋毁者,通奸者,或心怀恶意、嫉妒,或犯下其它严重罪行,就必须悔改你的罪,否则,不要领受圣餐;免得领受之后,魔鬼象进入犹大那样进入你里面,使你充满罪孽,给你带来肉体与灵魂的双重毁灭。
配领圣餐的第三个方法是信主,因为仁与信是一体,就象春天的热与光一样,由于二者的结合,每棵树得以再生。同样,使每个人存活的,正是属灵之热(即仁)和属灵之光(即信之真)。信主会实现这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凡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必永远活着(约翰11:26)
父的意愿是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6:40)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得永生。(约翰3:15, 1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3:36)
我们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神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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