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2.神、仁、信是教会的三个共性,因为它们是得救的普遍方法,凡学过圣言的基督徒都知道、承认和理解这一点。为了使人拥有宗教信仰,或教会的东西在他里面,神必须被承认,若理性还有一丝属灵成分,那么它本身就会坚持宣称,为了人能拥有宗教信仰,心里有教会的东西,神必须被承认。所以,若人不承认神却领受圣餐,就是对它的亵渎。他眼看饼和酒,用舌头品尝它们,而心里却在想:“这不就是一个没用的仪式吗?这饼和酒跟我桌子上的有什么两样?尽管如此,我还得领受它们,免得被祭司与大众指责,背上无神论者的骂名。”
继承认神之后,使人配领圣餐的第二个方法就是仁,这一点从圣言和整个基督教界领受圣餐前宣读的劝诫明显可知。从圣言的这段经文也明显可知:
第一诫命就是爱主超过一切,且爱邻如己。(马太22:34-39;路加10:25-28)
保罗书信:
有助于救恩的有三样,其中最大的是仁。(哥林多前书13:13)
还有: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唯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听他。(约翰9:31)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7:19, 20; 路加3:8, 9)
整个基督教界领受圣餐前宣读的劝诫表明,他们处处被严厉训诫,要通过和解与悔改持守仁爱。我从英国读给领圣餐者的祷文中只引用以下一段:
配领圣餐的道路和方法是:先按照神的诫命检查自己的生活和话语;你要觉察自己犯了哪一条,是从意愿上冒犯的,还是从话语、行为上,要为自己的罪悲愁,向全能的神忏悔,以达到修正生活的目的。若你意识到自己的冒犯不但违背神,而且还违背邻舍,那么你必须与他们和解,尽你所能准备好退赔与补偿,因为一切伤害与罪过都是你给他人造成的;同样要准备好宽恕冒犯你的人,如同神宽恕你在祂手里的冒犯;否则领受圣体只会增加你的罪孽。所以,如果你们当中有谁是神的亵渎者,圣言的妨碍或诋毁者,通奸者,或心怀恶意、嫉妒,或犯下其它严重罪行,就必须悔改你的罪,否则,不要领受圣餐;免得领受之后,魔鬼象进入犹大那样进入你里面,使你充满罪孽,给你带来肉体与灵魂的双重毁灭。
配领圣餐的第三个方法是信主,因为仁与信是一体,就象春天的热与光一样,由于二者的结合,每棵树得以再生。同样,使每个人存活的,正是属灵之热(即仁)和属灵之光(即信之真)。信主会实现这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凡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必永远活着(约翰11:26)
父的意愿是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6:40)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得永生。(约翰3:15, 1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3:36)
我们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神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241.启4:7.“第一个活物像狮子”表示在能力方面的圣言的神性真理。“狮子”表示在其能力中的真理,在此表示在能力方面的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地上,狮子的力量胜过一切动物;在灵界,狮子是代表神性真理的能力的形像;在圣言中,狮子表示在其能力中的神性真理。至于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能力是什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49节)和《天堂与地狱》(228—233节)。这就是为何耶和华或主,被比作“狮子”,也被称为“狮子”;如在以下经文中,阿摩司书:
狮子吼叫,谁不惧怕呢?主耶和华说话,谁不会说预言呢?(阿摩司书3:8)
何西阿书:
我必不回头毁灭以法莲,他们必跟随耶和华。祂如狮子吼叫。(何西阿书11:9-10)
以赛亚书:
狮子和少壮狮子怎样咆哮,耶和华也必怎样降临在锡安山上争战。(以赛亚书31:4)
启示录:
看哪,犹大支派的狮子,大卫的根,已经得胜。(启示录5:5)
创世记:
犹大是狮子的幼崽,他蹲伏,卧如老狮,谁敢惹他?(创世记49:9)
在这些经文中,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能力被描述为“狮子”。“吼叫”表示祂用能力说话和行动,以对抗地狱,地狱想把人掳走,但主把他从地狱中救出来,就像狮子抓取猎物一样;“蹲伏”表示让自己处于能力,“犹大”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AR 96, 266节)。启示录:
天使大声呼喊,好像狮子吼叫。(启示录10:3)
民数记:
他蹲伏,卧如老狮,谁敢惹他?(民数记24:9)
又:
看哪,这百姓兴起如老狮,挺身好像少壮狮子。(民数记23:24)
这论及以色列,以色列表示教会,它在神性真理中的能力被如此描述。弥迦书:
雅各余剩的人必在民中间,如森林百兽中的狮子,又如少壮狮子在羊群中。(弥迦书5:7-8)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以赛亚书11:6; 21:6-9; 35:9; 耶利米书2:15; 4:7; 5:6; 12:8; 50:17; 51:38; 以西结书19:3, 5-6; 何西阿书13:7-8; 约珥书1:6-7; 民数记2:12; 诗篇17:12; 22:13; 57:4; 58:6; 91:13; 104:21-22; 申命记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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