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2

72.记事二:

72.记事二:
有一次,我听到远处有一种奇怪的喃喃声,于是便在灵里循声而去。当抵达声音的源头时,我发现原来是一群灵人在争论分配和预定的话题。他们是荷兰人和英国人,当中还有几个其它国家的人,每次争论结束时,这些灵人就大声呼喊:“太棒了,太棒了!”讨论的话题是:“为何神不将祂儿子的功义归给祂所造并随之救赎的每个人?祂不是全能吗?若祂愿意,难道祂不能将路西弗、龙、以及所有山羊变成天使吗?祂不是全能吗?那为何祂允许魔鬼的不义和不敬虔胜过祂儿子的公义和敬拜神者的虔诚呢?对神来说,还有什么比判定所有人都配得信仰,因而救赎更容易的呢?这不就是祂一句话的事吗?否则,祂岂不违背自己的话,即祂渴望所有人得救,不愿一人死亡?那么,请告诉我们,那些沦丧之人所遭受的诅咒从何而来,其原因又是什么?”这时,一些预定论者,即来自荷兰的堕落前预定论者说:“的确,这有赖于全能者的美意。黏土岂能因为窑匠将它造为便壶而向他抱怨?”另一个说:“每个人的救恩都在祂手里,就像天平在某个称重者手里。”
这群灵人旁边站着很多持守简单信仰、内心正直的人,有的眼睛布满血丝,有的看似被下了麻药,有的看似喝醉了,有的则看似被窒息了,他们彼此嘟囔说:“对这样的胡言乱语,我们该怎么办?他们被自己的信逼疯了,竟然相信父神在祂乐意时会将祂儿子的公义归给凡祂所愿意的任何人,并差遣圣灵去执行那公义的奖赏;免得任何人在其救恩的行为上认为自己有丝毫的功德,他必须在称义的事上完全就象块石头,在属灵事务上则像根木头。”然后,其中一个人挤到人群中大声说:“你们这群疯子!你们的争论就是山羊毛(谚语,不存在的东西)。你们根本就不知道全能的神就是秩序本身,秩序的法则不计其数,就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神不可能违背它们行事,否则,祂就是与自己对抗,因而不仅违背公义,还违背祂自己的全能。”
隔一定距离往右看,他看见类似绵羊、羔羊和飞鸽的形像,往左看,则看见类似山羊、豺狼和秃鹫的形像。于是他说:“你们相信神能凭祂的全能将山羊变成绵羊、豺狼变成羔羊,或秃鹫变成鸽子,反过来也行吗?绝无可能!因为这违背祂的秩序法则,至于这秩序法则,照祂的话说,就是一点一划也不落空(路加福音16:17)。那么,祂怎会将祂儿子救赎的公义归给任意一个违背其公义律法的人呢?公义本身又怎会行不义之事、预先指定人下地狱、将他扔进火里去呢?而站在火旁边的魔鬼手里拿着火把使它熊熊燃烧。你们这群疯子,毫无灵性可言!你们的信将你们带入歧途。它在你们手里,不就像捕鸽的网罗吗?”听到这里,一个巫师仿佛用那信制造了一张网,并将它挂到一棵树上,说:“看我怎么捕那只鸽子!”话音刚落,一只老鹰就朝这张网飞来,一头扎进去,并挂在那里,而那只鸽子一看到老鹰就飞走了。旁观者们则惊呼:“这个把戏就是公义的展示啊!”

诠释启示录 #1070

1070.“他们还没

1070.“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对那些没有如此承认主掌管天地的权柄已经被转给人,而是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没有归于教皇法令的人来说。这从“王”、“国”、“一时”的含义清楚知:“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在此是指刚才几节经文所论述的那两个首要真理;“国”是指教会,在此是指被称为巴比伦的教会,在那里,这两个真理被亵渎了;然而,这些真理没有被那些“还没有得国的王”所表示的人亵渎,而是被他们接受。“一时”是指某个部分,因为在圣言中,“时”,与总体和具体的时间一样,表示在事物状态的品质方面的事物;故此处“一时”表示某个部分,因而表示这些人在某种程度上与那个女人,就是淫妇一起掌权。因此,从这一切就产生这层意义:教会的这两个主要真理(即:主掌管天堂和教会,因而掌管人类灵魂以拯救他们的权柄被转给某个人,教皇口中的话具有与圣言同等的权力和神圣性)没有被承认,因而没有被亵渎。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即他们要“将自己的权柄给那兽”,这句话表示他们必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还有“羔羊必与他们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将承认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因而承认对天堂、教会和人类灵魂的统治属于主,不属于教皇。

前面说明,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对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圣言是神性的承认和信仰;这两者在哪里不被承认和相信,哪里就没有教会。原因在于,主改造人,赋予他信和爱,圣言则教导人往主那里去,好从祂那里获得信和爱所必须走的道路。除非这两个真理在教会中被承认,否则它就不是一个教会。但为了避免欧洲的教会完全灭亡,主规定,不仅在巴比伦王国之内,而且在巴比伦王国之外,都要有一些社群或团体在作为教会本身的支柱和根基的这两个主要真理上,不与巴比伦人构成一体。在巴比伦之内有那些在法国的人,以及在荷兰、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许多人,他们没有从主那里夺走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也没有从圣言那里夺走神性的神圣性,没有将前者和后者都归于某个代牧,这从高卢派教会与罗马教权派之间的斗争明显看出来,这种斗争持续了很长时间,现仍在持续。这些就是本章12–14节经文主要论述的事。由于在巴比伦王国之外,有些教会将拯救的一切能力或权柄都归于主,无一归于教皇,并承认唯独圣言是神性,完全退出教皇的统治,因而被称为新教徒或更正教和改革宗,所以本章也论述这些人。因为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必恨这淫妇,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并且“把他们的国给那兽”(启17:16, 17)。不过,我们稍后会提到这些人。

(关于圣言续)

但由于世人不知道如何理解约翰福音(1:1, 2, 14)中的这句话,即:主是圣言,所以必须进一步予以解释。在教会中,人们知道,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一切真理也是如此。主因是神,故也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就是“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也是“光照一切世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世上的一个人的意思。主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祂自己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这一点,在那里,祂称自己是“光”,还称自己是“道路,真理,生命”,祂说,“真理的灵”从祂发出。“真理的灵”就是神性真理。当主变了形像时,祂代表圣言,祂那“明亮如日头的脸面”代表它的神性良善;“洁白如光,像雪那样白的衣服”代表它的神性真理。那时与主交谈的“摩西和以利亚”也表示圣言,“摩西”表示历史圣言,“以利亚”表示预言圣言。此外,主受难的一切都代表犹太民族向圣言所施的暴行的种类或性质。主是神性真理,祂也凭这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王”和“天使”,也是“何烈山的磐石”和论及彼得的“磐石”所指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与我们同在的字面上的圣言就是终端中的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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