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9.接下来的这两节将说明,哪些人配领圣餐,哪些人不配领。因为确定了这一点,另一点就能通过这反面被认识到。无论配领者还是不配领者,主都会与他们同在,因为祂全在于天堂和地狱,也全在于尘世,从而既与恶人同在,也与善人同在。但与善人,即重生者同在时,祂的临在既是普遍的,也是个体的,因为主在他们里面,他们也在主里面,主在的地方就是天堂。此外,天堂构成主的身体,因此在祂身体里必同时在天堂里。
但对于不配领圣餐者,主的临在是普遍的,而非个体的,或换句话说,祂的临在是外在的,而非内在的。祂的普遍或外在的临在,能使人象人一样活着,享有凭觉知认识、理解、理性说话的能力。因为人类是为天堂而生的,因此是属灵的,不象动物,仅仅是属世的。对于觉知认识、理解、从而理性谈论的一切,他还享有意愿与行出的能力。但若意愿拒绝觉知的真正理性建议(它们内在都是属灵的),那么人就会变得外在。
因此,对于仅仅知道真与善者,主的临在是普遍或外在的,而对于也意愿和行出真与善者,主的临在既是普遍的,也是个体的,或既是内在的,也是外在的。仅知道并谈论真与善者,好比有灯没有油的愚蠢童女;不仅知道与谈论真与善,还意愿与行出者,就是被邀请坐席的聪明童女,而前者则站在门外敲门,但没有被邀请进入(马太25:1-12)。从所有这些可以看出,主与配领圣餐者同在,并向他们敞开天堂,祂也和不配领者同在,但没有向他们敞开天堂。
591.“(不悔改)偷窃”表示不远离除去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因而除去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的方法。这从“偷窃”和“盗窃”的含义清楚可知:“偷窃”和“盗窃”是指从任何人那里除去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这些知识或认知可用作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的方法(参看AE 193节)。“偷窃”和“盗窃”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小偷所拿走的“财富”、“衣服”和“器具”,以及其它东西,都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因此,属灵的偷窃,或属灵意义上的偷窃,是指除去后者,如同属世的偷窃,或属世意义上的偷窃是指除去前者。偷窃表示这一点,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本节经文主要论述的主题是其他人里面的属灵生命的灭绝,属灵生命因对良善的败坏和对真理的歪曲,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剥夺而灭绝了,属灵生命通过这些知识或认知获得;这两者,即前者和后者,由“凶杀、魔法、淫乱、偷窃”来表示,这一点早已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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