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9.接下来的这两节将说明,哪些人配领圣餐,哪些人不配领。因为确定了这一点,另一点就能通过这反面被认识到。无论配领者还是不配领者,主都会与他们同在,因为祂全在于天堂和地狱,也全在于尘世,从而既与恶人同在,也与善人同在。但与善人,即重生者同在时,祂的临在既是普遍的,也是个体的,因为主在他们里面,他们也在主里面,主在的地方就是天堂。此外,天堂构成主的身体,因此在祂身体里必同时在天堂里。
但对于不配领圣餐者,主的临在是普遍的,而非个体的,或换句话说,祂的临在是外在的,而非内在的。祂的普遍或外在的临在,能使人象人一样活着,享有凭觉知认识、理解、理性说话的能力。因为人类是为天堂而生的,因此是属灵的,不象动物,仅仅是属世的。对于觉知认识、理解、从而理性谈论的一切,他还享有意愿与行出的能力。但若意愿拒绝觉知的真正理性建议(它们内在都是属灵的),那么人就会变得外在。
因此,对于仅仅知道真与善者,主的临在是普遍或外在的,而对于也意愿和行出真与善者,主的临在既是普遍的,也是个体的,或既是内在的,也是外在的。仅知道并谈论真与善者,好比有灯没有油的愚蠢童女;不仅知道与谈论真与善,还意愿与行出者,就是被邀请坐席的聪明童女,而前者则站在门外敲门,但没有被邀请进入(马太25:1-12)。从所有这些可以看出,主与配领圣餐者同在,并向他们敞开天堂,祂也和不配领者同在,但没有向他们敞开天堂。
1162.启18:15.“这些物件的客商,借着她发了财”表示所有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中获得名誉和财富,由此获得富裕和显赫或地位的美物之人,这些事物是吉祥和壮丽的。这从“客商”和“发了财”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得在圣言中,由“财富”所表示的那些事物的人,因为经上说:“这些物件的客商。”“客商”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AE 1138节)。“发了财”是指获得这些事物并通过它们获取利益。此处所指的是由肥美辉煌之物所表示的富裕和显赫,或地位和财富,这些都是与内在事物分离的享乐或满足和壮丽的外在事物,因而是与天堂的良善分离的世界的良善。那些属巴比伦的人不知道什么叫内在享乐或满足,因为他们不阅读圣言,不仰望主,只知道什么叫外在享乐或满足,也只以这些事物为快乐。他们不接受内在享乐或满足。那些被邀请赴大筵席之人的回答具有相同的含义:
其中一个人说,他买了一块田,必须去看看,另一个人说,他买了牛,必须去试一试,第三个人说,他才娶了妻。(路加福音14:18–20)
这一切事物都是指世界的良善,或没有内在良善的外在良善。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类似事物:
他们吃喝嫁娶,他们懵然不知,直到洪水来把他们全冲走了。(马太福音24:38–39)
这些话是主论到最后的审判时所说的;“吃喝嫁娶”与这一节中“肥美辉煌的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外在的满足和享乐,它们被称为身体和世界的享乐,而不是灵魂和天堂的享乐。这一切清楚表明,本章所列举的各种货物是指同时不是内在的外在良善和满足或享乐;因此,通过这些手段“发了财”的“客商”是指那些处于其中的人。
(续)
(8)圣治的第八条律法是,主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能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就其言语和身体行为而言,人在自然界;但就其理解力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而言,他在灵界。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两者都以最完美的秩序、照着情感和源于它们的思维的一切种类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人在这些社群中间,与它们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他根本没有思考或意愿的能力,除非与它们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如果他与它们分离,或它们与他分离,他就会倒下死亡,只剩下在其至内层的生命,他凭这至内层而为人,不是野兽,从而活到永远。人不知道,就其生命而言,他处于这种不可分离的结合中。他之所以不知道这一切,是因为他不与灵人交谈,很长一段时间对这种状态一无所知。但为使这种状态不会永远向他隐藏,看哪,它被揭示出来了。在理解圣治的这条律法之前,必须详细说明这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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