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8. 凡心智健全者,都有能力从主那里获得智慧,也就是说,有能力将构成智慧的真理增殖到永恒。他也有能力接受良善,也就是说,有能力将构成爱的良善繁衍到永恒。善以及爱的这种永恒繁衍,和真以及智的永恒增殖被赐给天使,也被赐给成为天使的人类。因为主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所以可知,人有能力将自己连接到主那里,也有能力将主连接到自己这里,永远。然而,由于人是有限的,所以主的神性本身不能与人结合,只能附着于人。举个例子,阳光不能与眼睛结合,或声音不能与耳朵结合,只能附着于它们,以使它们能看和听。因为人在自己没有生命,甚至就主的人性而言,祂也是这样(约翰5:26);只是生命的接受者;主是生命本身,它无法结合,只能附着。补充这一点是为了理性理解主及其救赎如何全在于圣餐。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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