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6.从主的话明显可知,祂完全临在于圣餐,既在祂荣耀的人性方面,也在发出人性的神性方面。这些经文证实,祂的人性临在于圣餐:
耶稣掰开饼,递给门徒,说:“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子,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的血。”(马太26:26-28; 马可14:22-24;路加22:19-20)
约翰书:
我就是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 6:51,56)
从这些话明显可知,在其荣耀的人性方面,主就在圣餐中。在发出人性的神性方面,祂也完全临在于圣餐,这一点从这句经文明显可知,即祂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 6:51)。祂携神性从天上降下来,因为经上记着:
道与神同在,神就是道;万物是藉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约翰1:1, 3, 14)
还有:
祂与父原为一。(约翰10:30)
父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约翰3:35; 16:16)
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14:10, 11等等)
此外,如同灵魂无法与身体分开一样,祂的神性也无法与祂的人性分开。故,当说到主就其人性而言完全临在于圣餐时,可推知,发出人性的神性和人性一起在那里。既然祂的“肉”表爱之圣善,祂的“血”表智之圣真,那么清楚可知,主全在于圣餐,既在神性方面,也在其荣耀的人性方面。所以圣餐就是属灵的食物。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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