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6.从主的话明显可知,祂完全临在于圣餐,既在祂荣耀的人性方面,也在发出人性的神性方面。这些经文证实,祂的人性临在于圣餐:
耶稣掰开饼,递给门徒,说:“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子,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的血。”(马太26:26-28; 马可14:22-24;路加22:19-20)
约翰书:
我就是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 6:51,56)
从这些话明显可知,在其荣耀的人性方面,主就在圣餐中。在发出人性的神性方面,祂也完全临在于圣餐,这一点从这句经文明显可知,即祂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 6:51)。祂携神性从天上降下来,因为经上记着:
道与神同在,神就是道;万物是藉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约翰1:1, 3, 14)
还有:
祂与父原为一。(约翰10:30)
父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约翰3:35; 16:16)
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14:10, 11等等)
此外,如同灵魂无法与身体分开一样,祂的神性也无法与祂的人性分开。故,当说到主就其人性而言完全临在于圣餐时,可推知,发出人性的神性和人性一起在那里。既然祂的“肉”表爱之圣善,祂的“血”表智之圣真,那么清楚可知,主全在于圣餐,既在神性方面,也在其荣耀的人性方面。所以圣餐就是属灵的食物。
746.启17:16.“你所看见在那兽上的十角,这些必恨这淫妇”表示在新教徒当中,在来自神性真理的能力方面的圣言,这些新教徒完全摆脱了教皇统治的枷锁。经上在此处,如在前面(启17:12)一样说,“你所看见的十角”;但在前面,它们是“十王”;而在此处,它们是“这些”:因为在前面和在此处一样,经上论述的是那些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中退出的人;然而,前面论述的是那些部分地,或在某种程度上退出的人,而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完全退出的人。经上在此论述的是新教徒,或改革宗信徒,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他们使淫妇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并把他们的国给那兽。“你所看见在那兽上的十角”表示在来自神性真理的能力方面的圣言(AR 740节)。“恨这淫妇”是指不忍受天主教的宗教说服,从而摆脱教皇统治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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