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16

IV.主和祂的整个救

IV.主和祂的整个救赎完全存在于圣餐中

716.从主的话明显可知,祂完全存在于圣餐中,无论是在祂得了荣耀的人身方面,还是在人身从中发出的神性方面。祂的人身存在于圣餐中,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马太福音:

耶稣拿起饼来,擘开,递给门徒,说,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子,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的血。(马太福音26:26-28; 马可福音14:22-24; 路加福音22:19, 20)

约翰福音:

我就是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吃我肉,喝我血的人有永生,并且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1, 56)

从这些话很明显地看出,在得了荣耀的人身方面的主就在圣餐中。祂也在人身从中发出的神性方面而完全存在于圣餐中,这一点从这句话明显看出来:

祂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

祂以神性从天上降下来,因为经上记着: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3, 14)

又:

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3:35; 16:15)

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10, 11)

以及其它地方。此外,祂的神性无法与祂的人身分离,就像灵魂无法与身体分离一样。因此,当说到在其人身方面的主完全存在于圣餐中时,可以推知,人身从中发出的神性和这人身一起在那里。既然祂的“肉”表示祂的爱之神性良善,祂的“血”表示祂的智慧之神性真理,那么很明显,无论在其神性方面,还是在其得了荣耀的人身方面,主整个都全在于圣餐中;因此,圣餐是属灵的食粮。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04

Life104.由于

Life104.由于人里面有来自主的这种回应和返回的能力,因而有这种相互合作的官能,所以主说,人必须遵守诫命,还要结出果子来:

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实行我所说的话呢?(路加福音6:46–49)

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14)

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马太福音5:19)

所以,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马太福音7:24)

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马太福音3:8)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马太福音12:33)

这国要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3)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

在其它许多地方也是如此。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人必须凭自己,但出于主的能力行动,他必须祈求这种能力。因为这就是貌似从他自己行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