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4.为了细节可以按它们的顺序和联系而联结在一起,普遍性的存在是有必要的,它们源于普遍性,并在普遍性中持续存在,或安歇于普遍性。还有必要的是,细节要处于回应它们普遍性的某种形像,或说细节要与它们的普遍性具有一些相似之处,否则,整个世界及其一切部分都会灭亡。这种关系使宇宙中的一切事物从创造的第一天起直到现在,都保持了完整性,并将继续保持完整性。众所周知,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这是因为一切事物都是由神出于爱之神性良善通过智慧之神性真理创造的。你任取一物,一个动物,一棵灌木,或一块石头,你都会发现这三个最普遍的原则,或三个基本的普遍性以某种关系而被刻在它们上面。
Life17.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没有人能从自己行任何真正为良善的良善: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表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果子”表示良善;“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表示没有人能从自己做任何事。那些信主并从祂行善的人被称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路加福音16:8);陪伴之人或婚礼之子(马可福音2:19);复活之子(路加福音20:36);神的儿子(路加福音20:36; 约翰福音1:12);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3)。经上说,他们必看见神(马太福音5:8);主要在他那里作祂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他们有对神的信(马可福音11:22);他们所行的是从神而行(约翰福音3:21)。这些话被概括在下面这些话中: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信神儿子的名”是指相信圣言并照之生活;“肉欲”是指人自己的意愿,这意愿本身是邪恶;“人意”是指人自己的理解力,这理解力本身是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从这些“生的”是指那些从自己的自我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从神生的”是指那些从主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简言之:来自人的不是良善;来自主的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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