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2.同样众所周知,教会有三个要素,神、仁、信,教会的一切事物皆关系到这三要素,可以说它们是共性。这三要素与上面提到的那三者一样,因为在圣餐中,神即主,仁即圣善,信即圣真。除了在主的引导下所行之善外,还有什么是仁?除了在主的引导下所信之真外,还有什么是信?这就是为何人的内在有三样事物的原因,即灵魂或心智、意愿、觉知。这三者是为接受三个共性而设计的。灵魂本身或心智是为接受主,因为这是它生命的源头;意愿是为接受爱或善;觉知是为接受智慧或真理。故,灵魂或心智的一切细节不仅关系到天堂和教会的这三个共性,而且来自它们。请说说从人所出、不包含心智、意愿与觉知的任何事物。若这三者中任一个被取走,人不就成了无生命之物了吗?同样,人的外在也有三样事物,一切细节皆与之相关,并且依赖于它们,即身体、心、肺。身体的这三样事物对应于心智的三样事物,心对应于意愿,肺或呼吸对应于觉知。这种对应的存在已在本书得到充分论证。因此,人的每一个细节,无论总体还是细微,都是为了能接受天堂与教会的这三个共性而成形。理由是,人被造为神的形象与样式,是为了他能在主里面,主也能在他里面。
93.此处首先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该教会的天使是指所有拥有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因而拥有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的知识或认知,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这些知识尤指教义;但唯独教义,或唯独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不会使一个人变得属灵,使他变得属灵的,是照之的生活;因为没有照之生活的教义或知识、认知只住在记忆中,因而住在思维中;只住在那里的一切都住在属世人中;因此,在这些事物进入生活之前,一个人不会变得属灵;当一个人意愿他所思考的事,因而实行它们时,它们就进入生活。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看出来,即:假如有人知道道德和文明生活的一切法律,却不照之生活,那么他仍不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他的确可以比其他人更有学识地谈论它们,却仍被弃绝。一个知道十诫,甚至能明智地解释并谈论它们,却不照之生活的人也是如此。故此处首先论述了教会里那些处于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的知识或认知,也就是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他们以写给以弗所教会天使的信来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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