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2.同样众所周知,教会有三个要素,神、仁、信,教会的一切事物皆关系到这三要素,可以说它们是共性。这三要素与上面提到的那三者一样,因为在圣餐中,神即主,仁即圣善,信即圣真。除了在主的引导下所行之善外,还有什么是仁?除了在主的引导下所信之真外,还有什么是信?这就是为何人的内在有三样事物的原因,即灵魂或心智、意愿、觉知。这三者是为接受三个共性而设计的。灵魂本身或心智是为接受主,因为这是它生命的源头;意愿是为接受爱或善;觉知是为接受智慧或真理。故,灵魂或心智的一切细节不仅关系到天堂和教会的这三个共性,而且来自它们。请说说从人所出、不包含心智、意愿与觉知的任何事物。若这三者中任一个被取走,人不就成了无生命之物了吗?同样,人的外在也有三样事物,一切细节皆与之相关,并且依赖于它们,即身体、心、肺。身体的这三样事物对应于心智的三样事物,心对应于意愿,肺或呼吸对应于觉知。这种对应的存在已在本书得到充分论证。因此,人的每一个细节,无论总体还是细微,都是为了能接受天堂与教会的这三个共性而成形。理由是,人被造为神的形象与样式,是为了他能在主里面,主也能在他里面。
751.启17:18.“你所看见的那女人,就是有一国管辖地上众王的大城”表示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在教义上在基督教界掌权,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仍在改革宗信徒中间掌权,尽管他们不在教皇的统治之下。这些话表示所有这些事,这是因为它们形成结论;因此,它们不仅涉及论到天主教徒所说的事,还涉及关于法兰西民族和新教徒的事,因而那“女人”,即“大城”,也有一国管辖这些人。但我们必须说明这是怎么回事,或管辖的方式。她(即天主教会)有一国管辖新教徒,就像她管辖那些依附于她的宗教说服的人一样;但前提是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接受了她的教义。他们所接受的教义是这些:他们靠近父神,而不是主;他们不承认主的人身是神性;主的十字架受难是对父神的赎罪、挽回祭和补偿;关于主功德的归算;关于洗礼、原罪和自由意志的一些事;对路德教徒来说,他们非常接近“变体论”。这些教义是从教皇天主教那里遗留下来的,并在一定程度上与它一致;它们就是经上说“那女人,就是大城,有一国管辖地上的众王”的原因或所凭借的东西。“那女人”表示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城”表示教义(AR 194, 501, 502, 712节);“国”表示教会(AR 749节);因此,“有国”表示管理;“地上众王”表示教会的真理或虚假(AR 20, 483, 664,704, 720, 737, 740节),因而也表示教义;“地”表示教会(AR 285节)。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即“你所看见的那女人,就是有一国管辖地上众王的大城”表示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在教义上在基督教界掌权,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在改革宗信徒中间掌权,尽管他们不在教皇的统治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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