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2.同样众所周知,教会有三个要素,神、仁、信,教会的一切事物皆关系到这三要素,可以说它们是共性。这三要素与上面提到的那三者一样,因为在圣餐中,神即主,仁即圣善,信即圣真。除了在主的引导下所行之善外,还有什么是仁?除了在主的引导下所信之真外,还有什么是信?这就是为何人的内在有三样事物的原因,即灵魂或心智、意愿、觉知。这三者是为接受三个共性而设计的。灵魂本身或心智是为接受主,因为这是它生命的源头;意愿是为接受爱或善;觉知是为接受智慧或真理。故,灵魂或心智的一切细节不仅关系到天堂和教会的这三个共性,而且来自它们。请说说从人所出、不包含心智、意愿与觉知的任何事物。若这三者中任一个被取走,人不就成了无生命之物了吗?同样,人的外在也有三样事物,一切细节皆与之相关,并且依赖于它们,即身体、心、肺。身体的这三样事物对应于心智的三样事物,心对应于意愿,肺或呼吸对应于觉知。这种对应的存在已在本书得到充分论证。因此,人的每一个细节,无论总体还是细微,都是为了能接受天堂与教会的这三个共性而成形。理由是,人被造为神的形象与样式,是为了他能在主里面,主也能在他里面。
674.启15:8.“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充满了烟”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充满来自主的属灵和属天的神性真理。“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如前所示(AR 669节)。“烟”表示终端中的神性,如稍后所看到的。“荣耀”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AR 249, 629节);“能力”表示属天的神性真理(AR 373节)。因此,“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充满了烟”表示至内层天堂充满属灵和属天的神性真理。“烟”表示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因为冒烟的“火”表示爱;“燔祭坛上的火”表示属天之爱(AR 395, 494节);“香坛上的火”表示属灵之爱(AR 277, 392, 394节)。“烟”表示这些事物,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在锡安山的一切居所上,白天创造云,黑夜创造火焰的光亮;因为在一切荣耀之上必有遮盖。(以赛亚书4:5)
又:
因呼喊的撒拉弗的声音,门槛的基柱震动,房屋充满了烟。(以赛亚书6:4)
启示录:
那香祭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启示录8:4)
以赛亚书:
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冒烟的亚麻,祂不扑灭,祂必将公平带入真理。(以赛亚书42:3)
“烟”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欲望的虚假(可参看AR 422节),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虚假(AR 452节)。在许多地方,“烟”和“云”也所表相同。
674b.“于是没有人能进入殿内,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表示在那里到了这种程度,即:无法承受更高或更多的真理,直到毁灭之后,看到这教会的结束。“没有人能进入殿内”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充满属灵和属天的神性真理,到了这种程度,即:无法承受更高或更多的真理。“殿”在此处和前面一样,表示天堂的至内层。“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表示这会持续到毁灭之后,教会的结束(AR 658节)。“七位天使的七灾”表示毁灭教会并使它结束的邪恶和虚假(AR 6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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