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2.众所周知,教会有三个要素,即神、仁爱和信仰,教会的一切都与作为其普遍性的这三者有关。这三者与刚才提到的那三者是一样的,因为圣餐中的神是主,仁爱是神性良善,信仰是神性真理。仁爱不就是人从主那里所行的良善吗?信仰不就是人从主那里所信的真理吗?这就是为何就人的内在而言,人里面有三样事物,即:灵魂或心智、意愿和理解力。这三者是这三个普遍性的容器;灵魂本身或心智是主的容器,因为它从主而活;意愿是爱或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或真理的容器。因此,灵魂或心智中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不仅与天堂和教会的三个普遍性有关,而且从它们那里发出。凡从人发出的东西,无不包含心智、意愿和理解力。他若被剥夺了这三者中的任何一个,只会变成无生命之物。同样,人的外在也有三样事物,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与它们有关,并依赖于它们,即:身体、心和肺。身体的这三样事物对应于心智的三样事物,心对应于意愿,肺或呼吸对应于理解力。前面已经充分说明,这样的对应关系是存在的。因此,人里面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无论普遍还是具体,都是如此形成的,以至于成为天堂和教会的三个普遍性的容器。这是因为人被造为神的形像和样式,他如此被造,是为了他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
44.启1:13.“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表示圣言方面的主,该教会来自祂。从圣言可知,主称自己为“神的儿子”,以及“人子”;祂所说的“神的儿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祂自己,“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祂自己,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已经得到充分证明;由于那里从圣言充分证实了这一点,所以此处没有必要进一步证实。由于主在约翰面前将自己表现为圣言,所以如他所看到的,祂被称为“人子”。祂将自己表现为圣言,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新教会,新教会是一个来自圣言并依照对圣言的理解的教会。教会来自圣言,并且对圣言的理解如何,教会就如何,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由于教会是通过圣言来自主的教会,所以人子被看见在灯台中间。“在中间”表示在至内层,周围或外面的事物都从这至内层中获得其本质,在此则获得它们的光或聪明。至内层是周围或外面的事物中的全部,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的许多地方已经说明;它就像在中间的光和火焰,周围的一切都从中获得光和热。
在以下圣言经文中,“在中间”具有相同的含义;以赛亚书:
锡安的居民哪,当扬声欢呼;因为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是伟大的。(以赛亚书12:6)
诗篇:
神是我的王,在地中间施行拯救。(诗篇74:12)
又:
神在殿中间施行怜悯。(诗篇48:9)
又:
神站立在神的会中,在诸神中间行审判。(诗篇82:1)
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那些真理本身被称为“诸神”。出埃及记: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因为我的名在他中间。(出埃及记23:20-21)
“耶和华的名”就是一切神性;“在中间”就是在至内层,因而在它的一切或全部中。在论述邪恶的圣言的许多经文(如以赛亚书24:13; 耶利米书23:9; 诗篇5:9; 耶利米书9:4, 5; 诗篇36:1; 55:4; 62:4)中,“中间”也表示至内层,因而表示一切或全部。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说明,“在灯台中间”表示在至内层,教会及其一切都源于这至内层,因为教会及其一切都通过圣言来自主。“灯台”表示新教会(可参看AR 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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