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2.同样众所周知,教会有三个要素,神、仁、信,教会的一切事物皆关系到这三要素,可以说它们是共性。这三要素与上面提到的那三者一样,因为在圣餐中,神即主,仁即圣善,信即圣真。除了在主的引导下所行之善外,还有什么是仁?除了在主的引导下所信之真外,还有什么是信?这就是为何人的内在有三样事物的原因,即灵魂或心智、意愿、觉知。这三者是为接受三个共性而设计的。灵魂本身或心智是为接受主,因为这是它生命的源头;意愿是为接受爱或善;觉知是为接受智慧或真理。故,灵魂或心智的一切细节不仅关系到天堂和教会的这三个共性,而且来自它们。请说说从人所出、不包含心智、意愿与觉知的任何事物。若这三者中任一个被取走,人不就成了无生命之物了吗?同样,人的外在也有三样事物,一切细节皆与之相关,并且依赖于它们,即身体、心、肺。身体的这三样事物对应于心智的三样事物,心对应于意愿,肺或呼吸对应于觉知。这种对应的存在已在本书得到充分论证。因此,人的每一个细节,无论总体还是细微,都是为了能接受天堂与教会的这三个共性而成形。理由是,人被造为神的形象与样式,是为了他能在主里面,主也能在他里面。
43.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思想并意愿邪恶,而且只要文明道德的法律不阻止,还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地狱的自由。另一方面,思想并意愿良善,而且只要有机会,就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天堂的自由。凡一个人在自由中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他都感觉是自己的;因为每个人所拥有的一切自由都来自他的爱。那些陷入对邪恶的爱之人只会感觉地狱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而那些处于对良善的爱之人则感觉天堂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因此,恶人和善人都感觉其自由的对立面是奴役。然而,不可否认,只有其中一个是真自由,因为彼此对立的两种自由不可能都是自由。同样不可否认,被良善引导是自由,被邪恶引导是奴役,因为被良善引导就是被主引导,而被邪恶引导就是被魔鬼引导。
由于一个人在自由中所行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他自己的,并且如前所述,出于人的爱行动就是出于自由行动,故可推知,与主的结合使得一个人似乎是自由的,因而是自己的主人;并且他与主结合得越紧密,似乎就越自由,因而似乎越是自己的主人。在他自己看来,他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是因为神性之爱具有这样的性质,它想要它自己的东西属于别人,因而属于一个人或一位天使。一切属灵之爱和卓越的神性之爱都是这样。此外,主从不强迫任何人。因为凡人被迫所做的事似乎都不是他自己的,似乎不是人自己的东西不可能属于他的爱,因而无法被归给他当作他自己的。因此,人总是在自由中被主引导,在自由中被改造和重生。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也可参看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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