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12

712.同样众所周知

712.同样众所周知,教会有三个要素,神、仁、信,教会的一切事物皆关系到这三要素,可以说它们是共性。这三要素与上面提到的那三者一样,因为在圣餐中,神即主,仁即圣善,信即圣真。除了在主的引导下所行之善外,还有什么是仁?除了在主的引导下所信之真外,还有什么是信?这就是为何人的内在有三样事物的原因,即灵魂或心智、意愿、觉知。这三者是为接受三个共性而设计的。灵魂本身或心智是为接受主,因为这是它生命的源头;意愿是为接受爱或善;觉知是为接受智慧或真理。故,灵魂或心智的一切细节不仅关系到天堂和教会的这三个共性,而且来自它们。请说说从人所出、不包含心智、意愿与觉知的任何事物。若这三者中任一个被取走,人不就成了无生命之物了吗?同样,人的外在也有三样事物,一切细节皆与之相关,并且依赖于它们,即身体、心、肺。身体的这三样事物对应于心智的三样事物,心对应于意愿,肺或呼吸对应于觉知。这种对应的存在已在本书得到充分论证。因此,人的每一个细节,无论总体还是细微,都是为了能接受天堂与教会的这三个共性而成形。理由是,人被造为神的形象与样式,是为了他能在主里面,主也能在他里面。
  

圣治 #234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圣治的律法

234.没有任何许可法是单独出来或与圣治的律法分离的,相反,两者是一样的;因此,说神允许某事发生,并不意味着祂想叫它发生,而是说,由于救赎的目的,主不能阻止。凡为了救赎的目的所行的,都符合圣治的律法。因为如前所述(183, 211节),圣治不断以一种不同于并违背人意愿的方式前行,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因此,在它运作的每时每刻,或在它行进的每一步,一旦发现人正在偏离这个目的,它就会照着它的律法通过把他引离邪恶、引向良善来指引、转移并调整他。稍后我们会看到,没有对邪恶的许可,这一切是不可能做到的。此外,凡能被允许发生的事都是有原因的,这原因只能在圣治的某条律法中找到,这条律法会告诉我们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