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2.众所周知,教会有三个要素,即神、仁爱和信仰,教会的一切都与作为其普遍性的这三者有关。这三者与刚才提到的那三者是一样的,因为圣餐中的神是主,仁爱是神性良善,信仰是神性真理。仁爱不就是人从主那里所行的良善吗?信仰不就是人从主那里所信的真理吗?这就是为何就人的内在而言,人里面有三样事物,即:灵魂或心智、意愿和理解力。这三者是这三个普遍性的容器;灵魂本身或心智是主的容器,因为它从主而活;意愿是爱或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或真理的容器。因此,灵魂或心智中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不仅与天堂和教会的三个普遍性有关,而且从它们那里发出。凡从人发出的东西,无不包含心智、意愿和理解力。他若被剥夺了这三者中的任何一个,只会变成无生命之物。同样,人的外在也有三样事物,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与它们有关,并依赖于它们,即:身体、心和肺。身体的这三样事物对应于心智的三样事物,心对应于意愿,肺或呼吸对应于理解力。前面已经充分说明,这样的对应关系是存在的。因此,人里面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无论普遍还是具体,都是如此形成的,以至于成为天堂和教会的三个普遍性的容器。这是因为人被造为神的形像和样式,他如此被造,是为了他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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