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11

III.当理解了这一

III.当理解了这一切时,谁都可以看出,圣餐包含了教会的一切和天堂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

711.前面说明,主自己就在圣餐中,肉和饼是爱之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血和酒是智慧之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所以圣餐包含了三样事物,即:主、祂的神性良善和祂的神性真理。因此,既然圣餐包括和包含了这三者,那么可知,它也包括和包含了天堂和教会的普遍性。由于一切细节都取决于普遍性,正如所容纳之物取决于容纳它们之物,所以也可知,圣餐包括和包含了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细节。由此得出的第一个结论是,既然主的肉和血,同样饼和酒,都是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两者都来自主,并且就是主,那么圣餐包含了教会和天堂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


揭秘启示录 #193

193.“我又要将我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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