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1.前节说明了,主自己就在圣餐里面,肉与饼就是爱之圣善的主,血与酒则是智之圣真的主。故,圣餐包含了三样事物,主、圣善、圣真。所以,既然圣餐包含和容纳了这三者,那么可知,它也包含和容纳了天堂与教会的共性。既然一切细节依赖于共性,如同容物依赖于它们的容器,那么也可知,圣餐包含和容纳了天堂与教会的一切细节。由此证实了第一个事实,即既然主的肉与血(饼与酒也一样)表圣善与圣真,二者出自主,且就是主,那么圣餐包含了教会和天堂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
18.“为地上诸王元首的”表示在教会中,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一点从前文可以推知,因为“忠信作见证的”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头生的”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因此,“地上(诸王)元首”表示在教会中,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地上诸王元首”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在圣言的灵义上,“王”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抽象地说,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地”是指教会。这就是“王”和“地”的含义(可参看AR 20, 28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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