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1.前节说明了,主自己就在圣餐里面,肉与饼就是爱之圣善的主,血与酒则是智之圣真的主。故,圣餐包含了三样事物,主、圣善、圣真。所以,既然圣餐包含和容纳了这三者,那么可知,它也包含和容纳了天堂与教会的共性。既然一切细节依赖于共性,如同容物依赖于它们的容器,那么也可知,圣餐包含和容纳了天堂与教会的一切细节。由此证实了第一个事实,即既然主的肉与血(饼与酒也一样)表圣善与圣真,二者出自主,且就是主,那么圣餐包含了教会和天堂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
150.“甚至像我从我父领受的一样”表示他们将从主那里拥有这一切,主在世时凭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为自己获得掌管地狱的一切能力。主在世时通过允许试探进入祂自己,最终通过最后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征服了地狱,荣耀了祂的人身,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9—36节),也可参看前文(AR 67节)。由此明显可知,“从祂父领受”就是从祂里面的神性领受,因为主说,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4:11),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还说“在我里面的父”(约翰福音14:10),以及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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