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11

711.前节说明了,

711.前节说明了,主自己就在圣餐里面,肉与饼就是爱之圣善的主,血与酒则是智之圣真的主。故,圣餐包含了三样事物,主、圣善、圣真。所以,既然圣餐包含和容纳了这三者,那么可知,它也包含和容纳了天堂与教会的共性。既然一切细节依赖于共性,如同容物依赖于它们的容器,那么也可知,圣餐包含和容纳了天堂与教会的一切细节。由此证实了第一个事实,即既然主的肉与血(饼与酒也一样)表圣善与圣真,二者出自主,且就是主,那么圣餐包含了教会和天堂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
  

圣治 #78

78.⑶凡一个人出于

78.⑶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他的思维所行的,都会成为他永久的一部分。这是因为人的自我和自由构成一体。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生命;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再者,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爱,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他的爱;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之爱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人出于其自由照其思维行动,因为凡属于人的生命或爱的,都会变成思维的对象,并被他的思维所确认;当它被确认时,这个人就会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去做它。

这是因为凡一个人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通过理解力而行的。自由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此外,人能出于自由、违背理性行动,也能照着理性、不出于自由行动。不过,如此所行的一切,都不会归给这个人。这些行为只是他的口唇和身体的产物,而非他的灵和心的产物。不过,他的灵和心的产物,当也成为口唇和身体的产物时,就会归给他。这一事实可通过许多例子来说明,但此处不宜论述它。

归给人意味着进入他的生命,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成为他自己的。然而,在下文我们会看到,没有任何东西是人自己的,它只是在他看来似乎是。在此只需说明,人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会归给他,当作是他的,因为在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过程中,这良善在他看来,似乎是他的。然而,良善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人里面的主(可参看76节)。我们将在适当地方看到邪恶如何归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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