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1

71.对此,我补充三

71.对此,我补充三个记事。记事一:

有一次,我听到下面有像大海咆哮的声音;我问这是什么。有人告诉我说,这是那些聚集在低地的人之间爆发的骚乱,低地就在地狱之上。很快形成他们上面屋顶的地面就裂开了,看哪,成群的夜鸟从这个裂口飞出来,向左边散开;紧接着,蝗虫蜂拥而出,它们跳到草地上,所到之处都成了荒漠。过了一会儿,我听到那群夜鸟此起彼伏的尖叫声,一旁还传来仿佛林中幽灵发出的混乱哀嚎声。之后,我看到美丽的鸟儿从天上飞来,向右边散开。这些鸟的显著特征是它们上面点缀着银色条纹和斑点的金翅膀;其中一些鸟的头上长着皇冠状的羽冠。当我惊奇地注视着这一切时,突然,一个能化身为光明天使的灵人从发生骚乱的低地冒出来,大声喊道:“那个谈论并书写全能的神在人类身上使自己受限于秩序的人在哪里?我们在下面透过屋顶听到了这些话。”一跃上地面,他就沿着一条铺好的道路跑到我面前,立刻摆出一副天使的样子,以一种不属于他自己的做作的语气说话,说:“你就是那个思考并谈论秩序的人吗?请简要告诉我秩序是什么,以及关于它的一些事实。”

对此,我回答说:“关于秩序,我会给你一个概要,但不会给你细节,因为你无法理解这些细节。”接着我列出以下点:(1)神是秩序本身。(2)祂照着秩序,在秩序中并为了秩序而创造人,或说祂基于秩序,在秩序中创造人,并将人创造为秩序。(3)祂照着整个灵界的秩序创造人的理性心智,照着整个自然界的秩序创造他的身体;这就是为何古人称人为小天堂和小宇宙或小世界。(4)因此,这是一条秩序的律法:人必须从自己的小天堂或小灵界来掌管他的小宇宙或小世界,或小自然界,就像神从祂的大天堂或灵界来掌管大宇宙或大世界,或大自然界及其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一样。(5)随之而来的一条秩序律法是:人必须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进入信仰,通过善行进入仁爱,从而改造和重生自己。(6)这是一条秩序的律法:人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能力把自己从罪中洁净,而不是静止不动,相信自己的无能,期待神在一瞬间把他的罪洗净。(7)这也是一条秩序的律法:人必须用他的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来爱神,并爱邻如己,而不是等候和期待神会在一瞬间把这些爱放在他的心智和心里,就像面包从面包师那里可以直接放在他嘴里一样。这样的律法还有很多。”

听到这些话,这个撒但用含有诡诈的温和语气回答说:“你说的这是什么呀?难道人必须凭自己的能力通过遵守这些秩序的律法而进入秩序吗?难道你不知道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吗?一切都白白赐给他了,他只能接受从天上赐给他的东西;在属灵问题上,人没有凭自己行动的任何能力,就像罗得妻子所化的盐柱,或非利士人在以革伦的偶像大衮一样。因此,对人来说,使自己称义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是通过信仰和仁爱来实现的。”对此,我只回答说:“这也是一条秩序的律法:人必须凭自己的努力和能力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为自己获得信仰,然而又必须相信,真理一丁点也不来自他自己,只来自神。此外,人必须凭自己的努力和能力使自己称义,然而又必须相信称义一丁点也不来自他自己,只来自神。难道人不是被吩咐相信神,尽全力爱神,并爱邻如己吗?请想一想,然后告诉我,如果人没有服从并实行这些事的能力,神怎会吩咐它们呢?

当撒但听到这些话时,他脸色变了,起初明亮,后来变得蜡黄,很快就变黑了,从而用他漆黑的嘴说话,毫不掩饰地说:“你说了一个又一个的悖论。”于是他立刻朝自己的同伴们沉下去,消失不见了。左边的鸟和幽灵一起发出怪叫,跳进大海,这海在那里被称为红海。蝗虫们紧随其后;空气和地上都清除了这些野生生物;下面的骚乱也平息了,一切都变得宁静祥和。


诠释启示录 #946

946.“因你的公平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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