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1

71.对此,我补充三

71.对此,我补充三个记事,记事一:
有一次,我听到下面有如同大海的咆哮声,于是询问发生何事。有人告诉我,那些聚集在低地(lower earth)(就在地狱之上)的灵人中间发生骚乱。不一会儿,那在他们上面形成屋顶的地面就裂开了,看哪,成群结队的夜鸟从这个裂口涌出来,并向左边散开。紧随其后的是一波蝗虫,它们跳入草地,把它变成了沙漠。稍后,我开始听见那群夜鸟此起彼伏的尖叫声,在一边则听见仿佛森林鬼怪发出的混乱叫嚣声。接着,我看见许多美丽的鸟儿从天而降,向右边散开。这些鸟具有点缀着银色纹点的金翅膀,有的头顶上有皇冠状的羽冠。正当我惊奇地注视这些景象时,一个假扮光明天使的灵人突然从发生骚乱的低地冒出来。“这人在哪里,”他大声叫嚷,“是谁谈论秩序,还将它写下来,声称全能的神在处理人的事情上居然受秩序限制?这个传闻已经穿过屋顶到了我们这里。”他一上到地面,就沿着一条铺平的道路跑到我面前,并立刻伪装成天堂天使,以不是自己的腔调讲话,说:“你就是那位思考并谈论秩序的人?请简要告诉我何为秩序,以及有关它的一些例子。”
我回答说:“我会给你一个概述,但不能讲述细节,因为这些细节你理解不了。”于是,我告诉他:
①神是秩序本身。
②祂照着秩序通过秩序创造了人,并使他服从秩序。
③祂照着整个灵界的秩序创造了人的理性心智,照着整个自然界的秩序创造了他的肉体,这就是为何古人将人称作小天堂和小宇宙。
④因此,这是一条秩序法则:人通过他的小天堂或小灵界来管理他的小宇宙或小尘世,就象神通过祂的大天堂或大灵界来管理大宇宙或大尘世及其中万物一样。
⑤由此产生一条秩序法则:人有必要凭借圣言的真理进入信,凭借善行进入仁,从而使自己得以改造和重生。
⑥这是一条秩序法则:人理应凭自己的努力和能力从罪中洁净自己,而不是确信自己无能为力,徒然等候神在一瞬间抹掉自己的罪恶。
⑦这也是一条秩序法则:人理应尽心尽性爱神,并爱邻如己,而不是干等着神在一瞬间将这些爱放在他的脑海和内心里,就像面包从面包师那里直接放到他嘴里一样。
我还告诉他其它类似内容。
听完这番话,这个撒旦心怀诡诈但表面客气地说:“你说的这是什么呀?难道人必须通过服从这些秩序的法则而进入秩序吗?难道你不知道人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吗?一切事物都是白白赐给他的,他只能接受从天上赐给他的一切;并且在属灵事务上,人和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或非利士人在以革伦所拜的大衮神像一样没有任何行动的能力;因此,使自己称义对人来说是不可能的;称义必须通过信与仁才能实现。”对此,我只能这样回答:“以下也是一条秩序法则:人理应凭自己的努力和能力通过圣言的真理为自己获得信,然而要相信,真理丝毫不是来自他自己,唯独来自神;而且,人理应凭自己的努力和能力去使自己称义,然而要相信称义丝毫不是来自他自己,而唯独来自神。人不是被命令去信神,尽全力爱神,并爱邻如己吗?想一想再告诉我,如果人没有服从和执行这些命令的能力,神怎么可能赐下它们呢?
听到这些话,这撒旦的脸色发生变化,起初发白,后来变得铁青、再后来变得漆黑。他用自己的黑嘴讲话,说:“你所说的都是些似是而非、自相矛盾的悖论。”然后,他立刻沉入自己的同伴那里,并消失不见。左边的夜鸟和发出怪叫的鬼怪们自行投入名为红海的大海;蝗虫们也跟着他们跳进去了;空气得到洁净,大地也清除了这些野生生物;低下的骚乱也平息了,一切回归安静祥和。

诠释启示录 #1077

1077.“就是各人

1077.“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它们都是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这从“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参看AE 175b, 331, 625节);“群众”也是指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因为“群众”是指较低种类的人民;“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参看AE 175, 331a,b; 452; 455a,b; 625节);“舌头”是指那些处于对良善的各种承认或称谢和感知的人(对此,参看AE 455, 625, 657, 990节)。“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之所以表示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是因为真正的灵义包含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因此,当你从“各人民”,就是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那里除去人的一切概念时,所表示的就是真理或虚假,而不是他们。这同样适用于“群众、民族和舌头”。所表示的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地”表示教会,因此“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构成教会的事物,这些事物要么是真理和良善,要么是虚假和邪恶。由于每个教会都是内在的和外在的,因它的真理和良善,或虚假和邪恶是内在的和外在的,所以这些就是这些话所表示的事物。这一点从“那淫妇坐的众水”的含义也可推知,此处所说的“众水”就是表示被亵渎的教会圣物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可参看AE 1033节);被亵渎的教会圣物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它们是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和被玷污的圣言良善。

(关于圣言续)

主的圣言在这方面是奇妙的:它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相互结合,这证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相互结合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也证明圣言里面有主与天堂并教会的婚姻,这婚姻也是相互的。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好叫它可以成为天使智慧和世人聪明的源头,或说天使可以从中获得智慧,世人从中获得聪明。因为单从良善中生不出智慧和聪明,单从真理中也生不出智慧和聪明,但当爱是相互的时,智慧和聪明就从它们的婚姻中生出。

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种相互的爱: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行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约翰福音14:20–21)

这种相互性就是,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以及凡爱主的,主也要爱他。“有了祂的诫命”是指处于真理,“遵行它们”是指处于良善。

主用这些话以祂与父的合一也描述了这种相互性:

腓力,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结合就从主里面神性与人身的这种相互结合中发出的;而这种相互结合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这同样适用于主与天堂并教会的相互结合,以及总体上良善和真理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的相互结合。由于良善属于仁,真理属于信,而仁与信构成教会,所以可推知,当人里面有仁与信的相互结合时,教会就在他里面。还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而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个人,所以可推知,人照着意愿和属于意愿的一切与理解力和属于理解力的一切的结合而为人;这种结合是相互的。这种结合被称为一个婚姻,这婚姻自创造以来就在天堂里的每个细节里面,也在世界上的每个细节里面;一切事物的产生和生成由此而来。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婚姻是这样: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因而相互交替地爱(译注:或说这两者相互交替地爱对方),圣言的灵义揭示了这一点。正是由于这婚姻,良善与真理是一,而不是二;当良善属于真理,真理属于良善时,它们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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