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对此,我补充三个记事,记事一:
有一次,我听到下面有如同大海的咆哮声,于是询问发生何事。有人告诉我,那些聚集在低地(lower earth)(就在地狱之上)的灵人中间发生骚乱。不一会儿,那在他们上面形成屋顶的地面就裂开了,看哪,成群结队的夜鸟从这个裂口涌出来,并向左边散开。紧随其后的是一波蝗虫,它们跳入草地,把它变成了沙漠。稍后,我开始听见那群夜鸟此起彼伏的尖叫声,在一边则听见仿佛森林鬼怪发出的混乱叫嚣声。接着,我看见许多美丽的鸟儿从天而降,向右边散开。这些鸟具有点缀着银色纹点的金翅膀,有的头顶上有皇冠状的羽冠。正当我惊奇地注视这些景象时,一个假扮光明天使的灵人突然从发生骚乱的低地冒出来。“这人在哪里,”他大声叫嚷,“是谁谈论秩序,还将它写下来,声称全能的神在处理人的事情上居然受秩序限制?这个传闻已经穿过屋顶到了我们这里。”他一上到地面,就沿着一条铺平的道路跑到我面前,并立刻伪装成天堂天使,以不是自己的腔调讲话,说:“你就是那位思考并谈论秩序的人?请简要告诉我何为秩序,以及有关它的一些例子。”
我回答说:“我会给你一个概述,但不能讲述细节,因为这些细节你理解不了。”于是,我告诉他:
①神是秩序本身。
②祂照着秩序通过秩序创造了人,并使他服从秩序。
③祂照着整个灵界的秩序创造了人的理性心智,照着整个自然界的秩序创造了他的肉体,这就是为何古人将人称作小天堂和小宇宙。
④因此,这是一条秩序法则:人通过他的小天堂或小灵界来管理他的小宇宙或小尘世,就象神通过祂的大天堂或大灵界来管理大宇宙或大尘世及其中万物一样。
⑤由此产生一条秩序法则:人有必要凭借圣言的真理进入信,凭借善行进入仁,从而使自己得以改造和重生。
⑥这是一条秩序法则:人理应凭自己的努力和能力从罪中洁净自己,而不是确信自己无能为力,徒然等候神在一瞬间抹掉自己的罪恶。
⑦这也是一条秩序法则:人理应尽心尽性爱神,并爱邻如己,而不是干等着神在一瞬间将这些爱放在他的脑海和内心里,就像面包从面包师那里直接放到他嘴里一样。
我还告诉他其它类似内容。
听完这番话,这个撒旦心怀诡诈但表面客气地说:“你说的这是什么呀?难道人必须通过服从这些秩序的法则而进入秩序吗?难道你不知道人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吗?一切事物都是白白赐给他的,他只能接受从天上赐给他的一切;并且在属灵事务上,人和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或非利士人在以革伦所拜的大衮神像一样没有任何行动的能力;因此,使自己称义对人来说是不可能的;称义必须通过信与仁才能实现。”对此,我只能这样回答:“以下也是一条秩序法则:人理应凭自己的努力和能力通过圣言的真理为自己获得信,然而要相信,真理丝毫不是来自他自己,唯独来自神;而且,人理应凭自己的努力和能力去使自己称义,然而要相信称义丝毫不是来自他自己,而唯独来自神。人不是被命令去信神,尽全力爱神,并爱邻如己吗?想一想再告诉我,如果人没有服从和执行这些命令的能力,神怎么可能赐下它们呢?
听到这些话,这撒旦的脸色发生变化,起初发白,后来变得铁青、再后来变得漆黑。他用自己的黑嘴讲话,说:“你所说的都是些似是而非、自相矛盾的悖论。”然后,他立刻沉入自己的同伴那里,并消失不见。左边的夜鸟和发出怪叫的鬼怪们自行投入名为红海的大海;蝗虫们也跟着他们跳进去了;空气得到洁净,大地也清除了这些野生生物;低下的骚乱也平息了,一切回归安静祥和。
350.启7:5.“犹大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这爱在所有将在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中的人里面。“犹大”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属天之爱方面的主,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和圣言,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取自圣言的属天教会的教义。但“犹大”在此表示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由于在这个系列中,经上首先提到“犹大”,所以它表示在所有将属于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的人里面的属天之爱;事实上,首先提名的支派是其余支派中的全部,如同他们的头,也如同进入后续一切事物的一个共性,这个共性把后续事物都聚集在一起,限定并影响或调整它们。这就是对主之爱。“一万二千”表示所有处于这爱的人(可参看AR 348节)。
众所周知,所罗门时代过后,以色列十二支派分成了两个国度,即犹大国和以色列国。犹大国代表主的属天国度或祭司国度;以色列国代表主的属灵国度或王权。然而,当后者中间没有任何属灵之物剩下时,后者就被摧毁了;而犹大国却因圣言而得以保存,因为主将出生在那里。但当他们完全玷污圣言,从而不能认识主时,他们的国就被摧毁了。由此明显可知,“犹大支派”表示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但由于他们如此对待圣言和主,所以“犹大支派”也表示对立的爱,也就是自我之爱,确切地说,表示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这爱被称为魔鬼的爱。
“犹大”及其支派表示属天国度及其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创世记:
犹大啊,你弟兄们必赞美你,权杖必不离犹大,直等细罗来到,万民都必归顺他;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的崽子拴在上好的葡萄树上;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他的眼睛必因酒红润;他的牙齿必因奶洁白。(创世记49:8-12)
以西结书:
大卫必永远作他们的王;并且我要与他们立平安的约,作为与他们所立的永约;我要在他们中间设立我的圣所,直到永远。(以西结书37:26-27)
撒迦利亚书:
锡安的女子啊,应当欢呼快乐;耶和华必使犹大作祂自己的产业,就是祂在圣地的份。(撒迦利亚书2:10-12)
那鸿书:
犹大啊,可以守你的节期,还你所许的愿吧,因为彼列不再从你中间经过;人都已被剪除净尽了。(那鸿书1:15)
玛拉基书:
主必忽然进入祂的殿;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必蒙耶和华悦纳,仿佛古时之日。(玛拉基书3:1, 4)
约珥书:
犹大必存到永远,耶路撒冷必存到代代。(约珥书3:20)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在祂的日子,犹大必得救。(耶利米书23:5, 6)
以赛亚书:
我必从雅各中领出种,从犹大中领出承受我众山的,选民必承受它。(以赛亚书65:9)
诗篇:
犹大就成了祂的圣所,以色列成了祂的领土。(诗篇114:2)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与犹大家另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在他们中间赐下我的律法,把它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1, 33)
撒迦利亚书:
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个人拉住一个人,一个犹太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撒迦利亚书8:23)
以赛亚书:
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站立,你们的种和你们的名字也必照样站立;列族的王必作你的养父,他们的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他们必脸伏于地,向你下拜,舔你脚上的尘土。(以赛亚书66:22; 49:23)
从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这些经文数量太多,不再引用)很明显地看出,“犹大”不是指犹大,而是指教会;如,主将与这个民族立新的永约,使他们成为祂的产业和圣所,直到永远;“列族或外邦人的王及其王后必向他们下拜,舔他们脚上的尘土”,诸如此类。
就其本身而言,“犹大支派”是指魔鬼的国,也就是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之爱的国,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申命记:
我要向他们掩面,看他们的结局如何;这本是极乖僻的一代,没有忠诚在里面的子孙;他们是缺乏计谋的民族;他们的葡萄树出自所多玛的葡萄树,来自蛾摩拉的田园;它的葡萄是苦胆葡萄,全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龙的毒液,是虺蛇残忍的苦胆;这岂不都贮藏在我这里,密封在我府库中吗?(申命记32:20-34)
又:
你当知道,耶和华赐下迦南地,并不是因你的义,也不是因你心里正直,你本是硬着颈项的百姓。(申命记9:5-6)
耶利米书:
犹大啊,你神的数目与你城的数目相等;你所筑向巴力烧香的坛,也与耶路撒冷街道的数目相等。(耶利米书2:28; 11:13)
约翰福音: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欲望,你们愿意行。(约翰福音8:44)
马太福音:
经上说他们装满了假善、罪孽和污秽。(马太福音23:27, 28)
又:
一个通奸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 马可福音8:38)
耶路撒冷,就是他们所居之地,被称为“所多玛”(以赛亚书3:9; 耶利米书23:14; 以西结书16:46, 48; 启示录11:8)。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地方,在这些地方,经上说,这个民族已全然毁坏,耶路撒冷要被摧毁(如耶利米书5:1; 6:6, 7; 7:17, 18等; 8:6-8等; 9:10, 11, 13等; 13:9, 10, 14; 14:16; 耶利米哀歌1:8, 9, 17; 以西结书4:1-17; 5:5-17; 12:18, 19; 15:6-8; 16:1-63; 2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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